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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审批
   2006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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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审批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6条;
  2、《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25条;
  3、《路政管理规定》第16条(交通部2003年第2号令)。
  申报条件:
  1、确需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2、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技术状况满足埋设条件的;
  3、涉国省干线、重要县道审批需市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初审意见;涉高速公路审批需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初审意见。
  申报材料:
  1、身份证明(公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或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复印件1份);
  2、申请书2份(主要理由、施工地点、公路名称、桩号、施工期限等);
  3、设计、施工图;
  4、施工方案等;
  5、涉国省干线、重要县道审批需提交辖区市公路路政管理部门的初审意见;涉高速公路审批需提交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的初审意见。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省政务中心交通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2、省公路路政总队提出审查意见;
  3、省公路路政总队签发《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办理时限: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窗口权限:决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