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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08年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评选一批“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交通文明执法标兵”和“交通法制先进工作者”。省交通厅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进行了审查,经研究,拟推荐下列单位和个人申报交通运输部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现予公示。 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宿州市埇桥公路征费稽查站 蚌埠市地方海事局 交通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 安徽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 黄山市徽州区交通局 交通文明执法标兵: 蚌埠市运管处 范德胜 淮北市相桥交管站 钱 汉 全椒县运管所 刘春梅(女) 交通法制先进工作者: 芜湖市交通局 尤 韧 各单位、各部门及广大干部、群众若有意见或情况反映,请与省交通厅体改法规处、人事教育处和驻省交通厅纪检组联系。电话: 0551—3652443、3623551、3623504。公示时间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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