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评定
申请需提供的要件(2份):
1.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成立(定级、升级)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登记证明;3.验资报告;4.企业章程和制度;5.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6.主要成员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或者其他工作经历的业绩证明;7.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装备证明。
办理流程及时限:
1. 公路工程专业甲级、乙级监理资质和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特殊独立隧道专项、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办理程序:
建管处接件,承办人员检查资料是否齐全,需补充资料的发书面通知(1个工作日)----资料齐全后交交委质量监督站进行符合性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3个工作日)----如合格由建管处承办人员拟稿(1个工作日)----公路建管处(副处)长核稿(2个工作日)----办公室审核(0.5个工作日)----委领导签发(2个工作日)----建管处接文报交通部(0.5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内报部(不含专家评审时间)。
2.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办理程序:
建管处接件,承办人员检查资料是否齐全,需补充资料的发书面通知(1个工作日)----资料齐全后交交委质量监督站进行符合性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7个工作日)----如合格由建管处承办人员拟稿(1个工作日)----公路建管处(副处)长核稿(2个工作日)----办公室审核(0.5个工作日)----委领导签发(2个工作日)----建管处接文发资质证书(1.5个工作日)。
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专家评审时间)。
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申请需提供的要件(2份):
1.施工许可申请书;2.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3.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 4.国土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5.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6.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7.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8.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
办理流程及时限:
1.部批高速公路项目:建管处接件,承办人员符合性审查,需补充资料的发书面通知(1个工作日)----资料合格后建管处承办人员审核并提出意见(2个工作日)----建管处(副处)长复核是否具备开工条件(1个工作日)----委领导审查(2个工作日)----上报交通部(1个工作日)。
7个工作日内报部。
2.其他高速公路项目、一级公路和独立特大桥梁或长隧道:建管处接件,承办人员符合性审查,需补充资料的发书面通知(1个工作日)----资料合格后建管处承办人员审核提出意见并拟稿(2个工作日)----建管处(副处)长复核是否具备开工条件(1个工作日)----委领导签发(2个工作日)----建管处接文回复(1个工作日)。
7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审批
(一)设计文件审批(初设和施设)
申请需提供的要件(2份):
1.设计审批请示文件;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初步设计审批文件;3.设计文件全套(含概算文件,一式五份,专家审查用);4.具备资格的审查单位的审核意见(大型工程需要提供);5.建设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说明材料。
办理流程及时限:
建管处接件,承办人员符合性审查,需补充资料的发书面通知(1个工作日)----资料合格后建管处召开专家(或审查单位)和相关部门参加的审查会(2个工作日,不包括专家或审查单位论证审查时间)----审查通过后建管处承办人拟稿(3个工作日)----建管处(副处)长核稿(2个工作日)----相关处室会签(2个工作日)----办公室审核(1个工作日)-----委领导签发(3个工作日)----建管处接文回复(1个工作日)。
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专家评审时间)。
(二)设计方案变更审批(设计变更施工图审批同设计文件审批)
申请需提供的要件(2份):
1.设计变更申请书;2.设计变更建议的调查核实情况、合理性论证情况或设计变更的勘察资料、设计图纸及原设计相应图纸;3.原设计单位的书面意见;4.申请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办理流程及时限:
建管处接件,承办人员符合性审查,需补充资料的发书面通知(1个工作日)----资料合格后建管处组织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以及有关技术专家对设计变更申请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备忘录(5个工作日,不包括专家论证审查时间)----建管处承办人拟定设计变更审查决定通知书(2个工作日)----建管处(副处)长核稿(2个工作日)----委领导签发(4个工作日)----建管处接文回复(1个工作日)。
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专家评审时间)。
四、高速公路路政许可
申请需提供的要件:
1.单位法人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申请书(其中包括:主要理由、具体地点、安全保障措施、施工期限、修复及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3.设计图(其中非公路标牌设计图应包括:标志内容、颜色、外廓尺寸、结构);4.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及时限:
市公路局办事大厅接件并审查资料是否齐全(1个工作日以内)——公路局路政处牵头组织查勘现场(3个工作日以内)——公路局路政处提出审查意见并拟文(4个工作日内)——报委建管处会签(1个工作日)——委领导签发(1个工作日)——市公路局办事大厅接文回复(1个工作日)
15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