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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江草街航电工程施工河段新建航标启用通告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2007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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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港航管理局合川航道管理段将在嘉陵江草街航电工程施工河段草街(距河口68km)至人头石(距河口71.6km)新设固定航标6座(标志船),根据水位变化临时增设航标2座(棒标),于2007年6月6日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航道建设标准:

  1、航道等级:草街航电工程属人工新开明渠临时航道(Ⅳ级)。

  2、航道尺度:1.5m(水深)×40m(航宽) ×400m(弯曲半径)。

  3、航标配布类别:按内河重点航标配布不发光航标。

 

  二、航标配布原则:

  根据航道条件和结合船舶航行需要适当配布航标。船舶驾驶人员要慎重操作,充分利用航标和其它物标航行。

 

  三、航标引用须知:

  1、最小安全航行距离:

  侧面浮标最小安全航行距离自标位处起算为6m。

  2、航标形状:

  固定侧面锥形标、临时棒标,左岸为白色锥形浮标、白色棒标,右岸为红色锥形浮标。

  四、设置航标站(航标艇):

 

序号

  

控制范围(距河口里程km)

1

人头石航标站(重航29号)

草街(68km)——人头石(71.6km)

 

  五、注意事项:

  1、过往船舶、排筏通过草街至人头石施工河段时,须谨慎驾驶,与航标保持适当距离,不得触碰航标,确保航行和专设航标安全。

  2、船舶、排筏碰撞航标后,其所有人或经营人必须立即报告航道管理部门和海事部门。造成专设航标损坏、灭失,未报告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3、各船舶单位,船舶在通航期间请加强与我局及合川航道管理段和人头石航标站联系,对新建航标的启用有何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以利改进工作,更好地为船舶安全航行提供服务。

  4、如发现上述专设标志船被碰、被损、被盗、被失,请及时与合川航道管理段联系,联系电话:42894334(办公室)、42892606(生技科)。

 

  附:嘉陵江草街——人头石河段标位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