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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街明渠禁航通告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渝海事发〔2007〕19号  2007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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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船舶:
  2007年6月10日,因草街明渠上段航漕内水流条件原因,原设置的两白浮标船流失,航标恢复工作十分困难,现合川航道段正全力组织人员对其进行恢复。为保障期间过往船舶航行安全,决定从即日起对嘉陵江草街航段实行禁航,待航标恢复正常后由现场监督站解除禁航,不另行通告。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