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委员会>通知公告>其他  
中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做好“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宣传工作的通知
重庆交通委员会   2008年04月10日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发表评论
 

中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做好“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宣传工作的通知

渝交党〔2008〕50号

 

 

委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重庆海事局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314”总体部署,推动重庆“加快”“率先”发展,重庆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3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4月3日,交通党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的意见》要求,及召开了动员部署大会,对交通系统开展大讨论作了具体安排。为在交通系统营造“解放思想求跨越、扩大开放促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为大讨论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撑和保障,交通党委决定在大讨论期间加强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力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8年4月—12月

二、主要内容

    本单位本系统组织开展大讨论的进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体会,特别是在克服因循守旧、突破惯例、超越本本、敢试敢闯、勇于创新等工作方面的新经验以及活动开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在解放思想、扩大开放上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探索、新成效;行业干部职工的饱满热情和崭新风貌。

三、具体要求

(一)做好信息收集及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在大讨论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中确定1-2名熟悉业务、具有一定写作能力的同志负责信息的收集及报送工作,以确保信息的专业性、及时性和准确性。要将大讨论活动相关情况收集整理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简报的方式予以反映,并将重要信息以简报方式及时上报委大讨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每周上报简报不得少于1次。简报以电子文本为主,通过办公网或因特网发送至委大讨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营造内部氛围。交委办公系统党建园地和交通政府网站已设立大讨论栏目窗口,《重庆交通》杂志已开设解放思想扩大开放专题,并进行相关征文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踊跃投稿,上稿量将作为活动成效评比指标之一。同时,各单位要利用内部有效载体营造活动氛围,通过内部网站、刊物、办公场所等开设专题页面、专栏及墙报、版报,进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和氛围营造。

(三)抓好对外宣传。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全市主流报刊、电台电视台及各大网站已开设“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宣传专栏,宣传声势正逐步形成。各单位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及时主动与媒体和委大讨论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将本单位的活动进展情况以及与解放思想、扩大开放相结合的各项业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做法通过媒体予以反映。各单位每月在市级以上公开媒体宣传报道次数不得少于一次。每月5日前,各单位将上月新闻报道情况报委大讨论领导小组办公室。

同时,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交通成就宣传,抓好主题策划活动,将交通系统干部职工解放思想、拼搏进取的精神风貌进行积极展示,提升行业对外形象。

四、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将大讨论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报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要抽调政治性、业务性、新闻敏感性强的同志具体负责,抓好落实。联系人名单于4月15日前报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表格附后)。

(二)协调沟通,加强策划。各单位负责信息报送的同志要与委大讨论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日常联络,加强沟通,以确保信息渠道的畅通。在对内对外宣传上,要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突破固有的宣传思维和模式,与媒体多商议多协调共同策划推出一批有影响有深度的报道。

 

附件:“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宣传联络名单

 

单位:

职务

姓名

办公

电话

手机

传真

邮 箱

或QQ

具体工作

分管领导

 

 

 

负责人

 

 

负责人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注:有﹡的为必填项,具体工作填“信息报送”或“新闻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