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委员会>通知公告>其他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交通委员会   2008年05月20日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发表评论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地震部门报告,19日—20日在汶川震区附近有可能发生6—7级余震,重庆各地将会有明显震感。请各区县(自治县)做好向公众的解释工作,引导广大市民注意安全,不必过度恐慌,按防震知识做好防范工作,并注意相互帮助,维护公共秩序。公安、武警、消防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巡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维护好全市各类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经委、商委、国资委、文化广电等部门要结合本行业、本系统的实际,做好工矿企业、市场、文化场所等方面的稳定工作;交通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交通畅通;水利等部门要加强病险水利工程的监测巡查,确保水利设施安全;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带头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