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垫利分公司正组织石忠高速公路高边坡处治及明洞施工招标工作,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现将投标单位的业绩及人员情况表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各投标人均可向招标人或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举报公示内容中的虚假情况,举报必须提供线索和依据,招标人将根据举报进行核查,对于经查实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通过资格预审,其行为将被纳入高发司的信用记录中,同时上报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在公示之日起10日后收到的举报,招标人仍根据举报的线索和依据进行核查,一经查实,其行为将被纳入高发司的信用记录中,同时上报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但其处罚结果不影响该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投标结果。
公示时间:2008年8月25日~200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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