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X576垫江(澄溪)至坪山公路(澄溪至高洞大桥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07)1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垫江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筹资,招标人为重庆市垫江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址在垫江县澄溪镇、砚台镇境内,二级公路,全长13.28Km,工期12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载明的路面工程项目的施工,一个标段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独立地成功完成过且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15Km及以上长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 标不 接受联合 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 年9月4日至2008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街12号华信大厦15楼-3)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9月25日14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垫江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23-74638761 电 话:023-63003900
招 标 人:重庆市垫江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