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厅>发展规划  
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十一五”省级干线公路前期工作项目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厅文件  闽交计〔2005〕135号  2005年07月08日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发表评论
 

各设区市交通局(委):
  根据2004年11月召开的2005年及“十一五”全省公路水路建设计划座谈会精神,经研究,现将“十一五”省级干线公路前期工作项目印发给你们。“十一五”期间,交通部拟出台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投资补助政策。只有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才具备安排部、省年度投资计划的条件。为此,请你们敦促项目业主,根据地方经济发展需要,按照《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前期工作。
  附表:1、福建省“十一五”省级干线公路前期工作项目表

福建省交通厅(章)
二OO五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计划  公路  前期工作  通知


抄送:省公路局,厅建设处。
福建省交通厅办公室         2005年7月8日印发


文档附件:福建省“十一五”省级干线公路前期工作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