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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省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会议在省交通厅召开。会议由省港航局林月恩副书记、副局长主持,省交通厅副厅长马继列、财务处长冯振秀、副调研员蔡健,省港航局局长庄和明、局财务处相关人员及漳州市港口管理局、泉州市港口管理局、莆田市港务管理局、宁德市港务局领导及财务人员参加。会议传达了冯正霖部长在今年全国港口建设费征收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部署了我省2008年港口建设费全面开征的相关工作,省交通厅作为除福州、厦门两港之外港口建设费征收的代管单位,具体工作授权省港航局负责实施,并要求沿海其他各港口(务)局作为代征单位应充分重视征收工作,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征管工作宣传,务必于2008年1月1日全面开征,并强化征管手段,严肃征管纪律,保证我省港口建设费按时、全面开征,为地方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及航运支持保障系统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交通部水运司港口处处长林军保到会指导,强调港口建设费是交通部水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唯一的规费,财政部已进一步明确港口建设费作为一项长期的征收政策予以保留,交通部领导高度重视港建费征收,要求我省抓住契机、用好政策,创造性地开展此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