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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运管局、省交通征稽局、省水运(海事)局、省路政管理总队、省交通质监站,各公路总段(分局): 为确保全省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和发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结合我省交通工作实际,现将填报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申领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对象 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分为单位和个人证件。单位证件为甘肃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发放对象为厅属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各局、总队、质监站;各公路总段(分局)、公路段;各交通征稽处、所;各地运管处(局)、所。个人证件为甘肃省行政执法证和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甘肃省行政执法证发放对象为厅属公路路政、交通征稽、水运(海事)、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及各市、州道路运政在编行政执法人员。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发放对象为厅属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各局(总队)、质监站领导和法制部门工作人员。 二、证件申领表种类 证件申领表共分为八类。申领单位执法主体资格证填报《甘肃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登记表》(表一)、《甘肃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汇总表》(表四);申领个人行政执法证填报《甘肃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和证件申领表》(表二)、《甘肃省行政执法人员汇总表》(表五)、《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信息采集表》(表九);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填报《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审查表》(表三)、《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汇总表》(表六)、《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证信息采集表》(表十)。(所填信息表格在甘肃省政府法制网下载:http://www.gsfzb.gov.cn/) 三、证件申领表上报程序 各公路总段(分局)、交通征稽处、运管处(局)分别负责所辖区域内交通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证件申领表的审查和汇总工作,并上报各业务主管局(总队)。省路政管理总队、省交通征稽局和省运管局分别负责本系统所有交通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申领表的审核,并汇总上报省厅体改法规处。省水运(海事)、省交通质监站申领表直接报厅体改法规处。表一至表六要制作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文本,纸质文本须加盖本单位印章。 四、工作要求 填报证件申领表是行政执法证件发放的关键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办事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一定要保证报表资料信息的准确性,不能有空漏或错填。各局(总队)、省交通质监站要将确定的具体负责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于4月15日前上报省厅。证件申领表必须于4月底前上报省厅。填报中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厅体改法规处联系。 联系人:韩 飞 电 话:0931—8485763 13639393337 附件:1、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申领表填表说明 2、《甘肃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登记表》(表一) 3、《甘肃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和证件申领表》(表二) 4、《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审查表》(表三) 5、《甘肃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汇总表》(表四) 6、《甘肃省行政执法人员汇总表》(表五) 7、《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汇总表》(表六) 8、行政执法证件区域码编号(表七) 9、《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信息采集表》(表九) 10、《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证信息采集表》(表十)
二○○八年四月十日
抄 送:各交通征稽处、各运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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