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属各企业:
为促进我省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2008年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安排的通知》(甘劳社函[2008]54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落实。
厅属各企业由本单位劳资部门组织报名,汇总后,根据申报职业(工种)不同,直接报送文件附件中指定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OO八年五月九日
关于2008年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安排的通知
甘劳社函〔2008〕54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行业、企业,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省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现将2008年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评职业(工种)范围
(一)职业(工种)
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汽车驾驶员、焊工、电工、维修电工、车工、机修钳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汽车维修工、冷作工、工程测量工、铣工、起重工、管工、锅炉操作工、铸造工、无线电装接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保健按摩师等26个工种。
(二)考评对象
凡在上述职业(工种)范围内,具备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在我省境内从事技术性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均可自愿申请参加鉴定。
二、申报条件
技师和高级技师的具体申报条件按照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试点工作的通知》(甘劳社发〔2002〕15号)相关要求执行。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方式
1、申报考评者根据申报职业(工种)不同,在指定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具体鉴定所和所承担鉴定的工种见附件1)。
2、申报考评者也可在当地市、州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名,由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汇总后,根据申报职业(工种)不同,报送指定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3、行业企业可由单位劳资人事部门组织报名,汇总后,根据申报职业(工种)不同,报送指定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报名需提供的证件
申报者需交验下列证件:本人身份证、有关学历证书、原职业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开具的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年限证明,有关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科技成果(专利)证件,部、省、市以上技术能手获奖证书,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六张。报考汽车驾驶员技师的还要交验有效驾驶证和安全无事故证明。
四、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申报表》(见附件2);报名结束后,由有关鉴定所对申报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填写《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申报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3),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二)培训
申报技师和高级技师社会化人员自愿到具有相应资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方式以自学为主,并相对集中辅导和进行实际操作训练。培训一般不少于200个课时。
(三)职业技能鉴定、技术答辩和综合评审
鉴定(考核)工作由相关的鉴定所具体组织,鉴定(考核)后,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合格人员进行技术答辩。技术答辩合格者在省劳动保障厅指导下,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五、时间安排
全省技师、高级技师理论知识统考时间定于6月28日和10月25日的上午9:00-11:00;操作考核和论文答辩时间从当天下午2:00开始至本次考评工作结束。报名截止时间在考核鉴定前15个工作日(即第一次6月6日前、第二次9月30日前)。逾期不安排本次考核鉴定。
六、其他事宜
(一)已经省劳动保障厅同意组建技师考评委员会的行业、企业的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工作仍按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甘劳社发〔2003〕101号)要求执行。
(二)对确有考评需求,但未纳入今年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的工种(职业),可由鉴定机构提出申请,经省劳动保障厅评估同意后,纳入今年社会化考评。
(三)考评合格者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后,由省劳动保障厅分别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技师和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是一项政策性强、技术性要求高、涉及面广的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和鉴定机构要加强领导,确保技师和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顺利进行。考评期间,如有什么问题,请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培训处和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培训处:
联系人:靳国义
联系电话:0931-8690448,8867280(传真)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武小平
联系电话:0931-8492094
(考评工作有关表格的下载请登陆甘肃省劳动保障网http://www.gs.lss.gov.cn)
附件:
1、2008年承担技师高级技师鉴定的鉴定所名单
2、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申报表
3、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申报资格审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