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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的有关规定,我站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检测等级的韶关市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进行了现场评审,现将通过专家评审的该检测机构的等级及业务范围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08年10月29日至2008年11月4日(共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就评定结果向我站进行举报或提出异议,单位举报的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的应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传真):020-86334784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陈田丛云路399号 邮编:510420
广东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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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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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机构名称 |
拟通过等级 |
试验检测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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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公路工程
综合乙级 |
13类75项(详见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