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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5号)、《关于发布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交质监发〔2004〕639号)及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厅质监字〔2005〕378号)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广西通德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企业申报公路工程专业丙级进行了考核评定,经评委一致认定,予以通过,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 公示截止日期为2008年4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举报材料请于公示期前以邮寄或递送方式报我厅(邮寄方式日期以邮戳为准),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67 号,邮编:530012;传真:0771-211507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章) 二○○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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