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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头两年 广西完成农村公路投资59.6亿元新增农村公路6639公里
广西交通厅   2008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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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五”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1号文件、自治区和交通部签署的共建农村公路意见以及我区“十一五”农村公路发展目标,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发展和改革,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两年累计完成投资59.6亿元,占“十一五”农村公路计划投资149亿元的40%,是“十五”农村公路投资总和的70%。共改造提级和新修公路里程21286公里,新增137个乡镇通油路、1865个行政村通公路;实现95%的县通二级路、基本实现所有少数民族乡和91%的乡镇通油路、81.51%的行政村通公路。到2007年底,全区农村公路里程比“十五”期末增加了6639公里,达到82078公里,占全区公路总里程94202公里的87.1%,其中县道21059公里,乡道28700公里,村道31466公里,专用公路853公里。实现了全区所有乡镇和79.74%的行政村开通班车。
    农村公路建设取得突出成绩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积极争取中央的资金支持。自治区政府与交通部签订共建农村公路意见,并积极与交通部沟通衔接,争取中央的资金支持,两年共取得中央补助资金31亿元。 在积极争取国家投资的基础上,各地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通过地方财政配套,群众投工投劳、集资,企业捐助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问题。二是召开动员会签订责任状,及时部署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工作。2006年9月自治区政府召开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动员会,并授权自治区交通厅与各市签订了农村公路建设责任状,明确了建设目标、任务、时间和考核要求,同时加强督促检查,促进了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三是抓住国家鼓励和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大好机遇,通过为民办实事,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试点,实施通民族乡公路工程、大石山区五县基础设施大会战等,集中力量办大事,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四是加强规划建设。从推动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的高度,兼顾农业产业资源,统筹合理规划,做到“路站运”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避免了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盲目性。五是坚持“建、管、养”同步发展,制定出台了《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明确养护主体和资金来源,确保了农村公路“有路必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