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交安〔2008〕26号
省安委会办公室:
我厅收到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来贵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贵遵高速公路贵阳(息烽)段频发交通事故存在安全隐患的紧急报告》后,厅领导十分重视,立即批示相关部门针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逐条进行落实,6月2日刘扬副厅长召集厅安全监督处、省高管局、贵州高速公路总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进一步研究落实报告中反映的问题。
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徐孝辉总工程师、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余明全副总经理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以及整改工作分别作了汇报。会议进行了研究,形成以下意见:
对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来贵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贵遵高速公路贵阳(息烽)段频发交通事故存在安全隐患的紧急报告》里所提出的涉及交通部门的工作,绝大部份已按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组现场督查后于4月23日形成的“黔安办会议纪要〔2008〕2号”的要求实施了整改。另有部份问题尚需进一步论证和落实。如:要求在贵遵高速公路49公里处修建大型货运车辆的制动冷却池的问题;要求在贵遵高速公路55公里处和59公里处加高、加厚波形防护栏的问题,此路段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要求在贵遵高速公路58公里处增设避险车道的问题,根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6.2.6关于避险车道的设置条件为:“当长陡下坡其平均纵坡大于或等于4%,纵坡连续长度大于或等于3公里,交通组成中的大、中型载重车占50%以上,且载重车辆缺少辅助制动装置的路段,在危及行车安全处应设置避险车道”。K54+400~K60+720段平均纵坡为3.33%,长约6300m,满足《公路路线设计规范》要求。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