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代建单位:
根据交通部《关于编报2007年车辆购置税基本建设财务决算的通知》(厅财字[2007]273号)的要求,各代建单位应严格按照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相关制度规定,对各代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申领,工程进度款拨付和竣工工程价款财务决算等进行单独建帐核算,并于2月20日前,向我厅报送统一规定格式的年度基本建设会计报表(附后,包括财建01表、财建02表、财建03表),以便及时汇总上报交通部。同时,要切实做好对代建项目财务全过程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1、基建财务会计报表
2、《基建财务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