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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摄影书画籇刻作品展的通知
海南省交通厅   200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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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您看到海南冬天里的春天了吗?您是否听到鸟儿在公路边啼鸣,轻风在码头上空呢喃,微笑在车厢里荡漾,是否看到交通建设者忙碌的身影?是否发现因交通而美丽、因交通而感动的一个个精彩瞬间?或许,在最灿烂的春光里,你正悠然在生态道班;或许,你正在家中挥毫泼墨、精雕细琢,让每一份心情都在快乐中绽放……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分享您的快乐吧!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省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文化素质和艺术品位,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行业风尚,推进全省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经省交通厅批准,元旦期间,由省交通文化研究会主办、省摄影家协会协办一期主题为“和谐行业、美在交通”的摄影、美术、书画、篆刻作品展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
    1、摄影、美术作品:以讴歌建省以来我省交通行业各领域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以及交通建设、交通风貌、人文景观等题材的摄影及美术作品;
    2、书法、篆刻作品:反映我省交通行业的新人、新事、新风尚以及唐诗宋词、古今名句等,可自撰反映交通行业巨变的诗词和楹联,但必须符合诗词的格律和联律;
    3、以凸显海南交通行业精神为主题的原创作品;
    以上作品,思想内容要积极、健康,扣紧主题,艺术性强,富有较好的内涵和创意。
  二、作品形式及规格
    1、摄影作品:体裁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作品为7—10寸,组照一律为7寸,一组不得少于4幅;参展前,作者先寄送规格为7寸的预选作品由评委确定可参展后,方可装裱。
    2、美术作品:各种画种均可。油画作品一律按要求自己装裱,国画作品尺寸应控制在6尺宣以内(含6尺整宣),自行装裱;水彩、水粉版画作品不得超过80㎝×60㎝,不装裱;雕塑作品最高不超过180㎝。
    3、书法、篆刻作品:字体不限,形式不限(中堂、对联、扇面、圆光、斗方、立轴、横披)等作品的尺寸应控制在6尺宣以内(含6尺整宣)。
    4、作品背面必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等。
  三、截稿时间及地点
    1、截稿时间:2007年11月30日止。
    2、所有作品寄送地点:海口市杜鹃路1号省征稽局大院海南省交通文化研究会,联系人:吴小姐。电话:68683569。
  四、参展对象:凡本省交通系统各单位的各级干部职工(省交通文化研究会会员)均可投稿。省交通厅领导及省摄影家协会会员的作品将应邀参展。
  五、奖项设置
    本次展览,摄影、美术、书法(含篆刻)将分设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优秀奖各5名,将相应颁发数额不等的奖金及获奖证书。
  应邀参展的作品不参与本次评奖。
  六、其它事项
    1、参赛作品的肖像权和版权由作者本人负责。
    2、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不另付稿费,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回。
    3、凡投稿参赛者则视同承认本比赛章程,比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4、评委由主办单位及资深摄影家组成。
    海南交通行业并不缺少美,我们期冀更多发现美的眼睛!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不吝赐稿。

                                                                                  
海南省交通文化研究会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