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概述
1、空间范围:规划范围为琼北地区海岸线及其港口,西起澄迈湾的玉苞角(林诗岛),东至铺前湾的北港岛。
2、时间范围:基础年为2005年,规划的水平年为2010年和2020年。
岸线利用规划:海口港岸线规划范围跨越澄迈县、海口市,西起澄迈湾的玉苞角,东至铺前湾的北港岛,总长约82.3km,规划马村、盈滨~天尾角、海口湾湾顶、塔市西~北港岛四个港口岸段。
海口港的发展规模:海口港是我国沿海25个主要港口之一,是海南省综合运输网的中心枢纽,海口港吞吐量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集装箱运输将有突破。2010、2020年港口总吞吐量将分别达到5180万吨、7150万吨,其中外贸吞吐量分别为455万吨、737万吨,集装箱吞吐量85万TEU、200万TEU。
港区功能:
(1)秀英港区:以集装箱、商品汽车滚装运输和客运为主,兼顾大型邮轮停靠,远期按规划调整。
(2)海甸港区:该港区应全面发展滨海旅游综合城市开发,建成海口的游艇休闲渔人码头和海上观光旅游娱乐中心。
(3)新海港区:将建成为海南省过海峡的铁路及公路的主通道,成为海口港的火车轮渡和客货汽车滚装运输的专用港区。
(4)马村港区:是海口港的综合性中心港区,主要承担集装箱运输、油品、散杂货及危险品运输。
塔市至北港岛段港口岸线应根据海口市产业布局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进一步研究其功能。
二、海口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评价目的
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从合理利用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环境的角度出发,立足于海口市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的实际状况,紧密结合规划区域和规划方案的具体特点,对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进行分析,预测规划实施对区域资源利用、生态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及社会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出避免、减轻和控制不利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方案,提出对规划方案的积极有效建议。
2、港口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
海口港总体规划基本符合《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澄迈县老城片区城市总体规划》,与《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海南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海口市海洋功能区划》不存在矛盾和冲突。
3、环境影响预测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从污染物排放来看,其中马村港区产生的污水经过港区污水处理场处理达到一级标准后排放,排污口外约800m水质达到功能区水质三类标准,远景可根据实际情况纳入澄迈老城区市政管网处理。秀英和新海港区污水建议全部纳入市政管网处理后深海排放。由此可见规划实施后水环境受到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到港船舶不得在港口水域内排放含油污水,由海事局认可的具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船舶生活污水由自带的处理设施预处理或由自带的污水舱储存,全部排入港区设置的污水接收设施,三级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本评价利用数学模型模拟港区周边流场在规划实施前后的变化,结果表明各港区规划实施后对港区工程附近局部水域的流速和流向有一定影响,但周边水域流场的流动趋势没有明显改变。其中马村港区规划期内建设港区对花场湾内流场趋势改变不大,但湾内纳潮量将有所降低。按照目前预测结果,花场湾内平均水深将有所下降,通过有关文献资料和花场湾内红树林分布结果分析,水深变化对花场湾内红树林公益林外缘会产生一定影响,总体影响不大。通过在公益林内缘补种或开辟新的区域来补偿种植可以使受到影响的红树林得到补充,但补偿面积等还需要在港口建设方案进一步明确后开展专题和试验方可确定。
由港口主要吞吐货种与现状情况对比来看,对空气影响比较显著的煤炭、矿石、油品等货种吞吐量稳定,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果表明目前海口港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且新增货物运输主要为比较清洁的集装箱、滚装运输和客运等,加之港口所处位置具有优良的空气扩散条件,因而规划的实施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明显。
集装箱装卸噪声相对较大,承担集装箱吞吐的港区是秀英港区与马村港区,其中马村港区集装箱作业区距离城区远,后方为临港工业区等,且作业区纵深较大,因此噪声基本不会对后方居民造成影响。秀英港区位于城市中心边缘,港区东西两侧分布着旅游度假区,但由于秀英集装箱作业区布置在突堤上,而且经过初步预测可知,距离港界外最多100m以外的位置噪声均能够达标,如果采取防护林等措施这个影响范围还将缩小。本评价也对由港口发展间接带来的集疏运通道交通噪声作了估算与评价,秀英港区货运功能的转移使其集疏运通道噪声基本达标,而新海和马村港区集疏运通道夜间有超标现象。
港口规模增大必将造成港口作业人数增加,港区垃圾也将随之增加。根据初步预测并对区域垃圾处理能力调查分析,港口垃圾占城市垃圾总量的比例很小,因规划实施增加的垃圾量不会对城市垃圾处理系统造成压力。外轮和来自疫区的船舶垃圾需依法检验检疫,统一接收、处理船舶垃圾。
三、评价总结论
海口港总体规划基本符合《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澄迈县老城片区城市总体规划》,与《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海南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海口市海洋功能区划》不存在矛盾和冲突。规划功能调整对促进港口与城市环境的和谐发展具有积极作用,规划港区布局及岸线选择基本合理,规划方案不存在重大的潜在环境影响。按照本次评价提出的建议完善规划,实行各种环境保护方案和实施总量控制,并提高风险事故应急能力,从环境角度考虑,海口港总体规划基本可行。
四、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对海口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在评价内容是否准确全面、评价结论是否合理等方面提出建议或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如对海口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致电:
委托单位:海南省交通厅
联系人:李基刚 0898-65343647 E-mail:ljgliyi@163.com
评价单位:交通部规划研究院
联系人:李燕中 010-59629362 E-mail:liyz@ tpri.gov.cn
六、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开始时间2008年1月16日,自公示之日起5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