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厅>通知公告>公路管理  
焦桐高速公路温县至巩义段项目法人资格预审公告
河南省交通厅   2007年12月10日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发表评论
 

    一、项目概况

    焦桐高速公路位于焦作市西南,郑州市的西北部,全长约20.429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路面宽24.5m米,全线设特大桥4429米/1座,大桥1232米/2座,互通立交2座,分离式立交10处,隧道240米/1处,估算投资总金额16.797亿元。预计2008年11月开工,2011年4月底建成通车。根据《河南省交通厅、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加强我省投资经营性公路管理的通知》(豫交计[2003]398号文)精神,现在全国范围内对本项目的项目法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主体,并确定项目法人。

    二、招标人名称: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

    三、招标代理机构:焦作市交通局

    四、项目名称:焦桐高速公路温县至巩义段

    五.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企业联合体。

    (二)单个企业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1、具有相应出资额度的投融资能力。
    2、注册资本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3、净资产必须是其所需投入项目法定最低资本金的两倍或两倍以上。
    4、具有确保工期和质量的能力。

    (三)、企业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均为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相应出资额度的投融资能力。
    3、联合体各成员的注册资金总和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且每个成员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4、联合体各成员按股比加权的净资产总和必须是其所需投入项目法定最低资本金的两倍或两倍以上。
    5、联合体具有确保工期和质量的能力。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信证明、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和2004年、2005年、2006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以及有关能证明投标人满足该项目资格要求的材料(同时须提交一套复印件),于2007年12月14日12:00(北京时间)以前递交到焦作市交通局。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塔南路759号
    邮编:454003 
    联系电话:0391—3583371
    传真:0391—3586505
    联系人:马晓静  张明虎
    招标人: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焦作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