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厅>重要讲话  
李庆瑞副厅长在全省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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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 狠抓落实 深入推进全省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



同志们:
  6月2日,交通部在杭州召开了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暨研讨会,6月9日,省委、省政府又在郑州召开了全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部、省两次会议的精神;二是要总结交流我省交通系统前段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部署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刚才,6个单位的同志作了发言,讲得很好。安厅长最后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领会好,贯彻落实好。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前一阶段我省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进展情况
    自中央部署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来,河南省交通厅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按照交通部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我省交通实际,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全力推进,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使全行业治理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基础扎实,认识到位。近几年,特别是新一届交通厅党组成立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抢抓机遇,埋头苦干,实现了交通事业的巨变和跨越,使我省交通事业呈现出公路、水路、各种交通运输形式和谐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特别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空前繁荣,建设投资规模连创历史新高,以每年100亿元的幅度增长。2003年、2004年、2005年全省交通建设投资分别达到236亿元、334亿元和406亿元。今年计划完成440亿元,争取突破500亿元,到年底使我省的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3439公里。在坚定不移抓发展的同时,厅党组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正确认识和把握交通系统反腐败斗争形势,坚持不懈反腐败,举全行业之力,坚决遏制腐败多发的势头,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3月16日、4月17日交通部和河南省相继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厅党组就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学习,并着手研究部署全省交通系统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和道路运输市场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安惠元厅长明确指出,要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多次强调,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交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高度,开展好治理工作;要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继续规范交通建设市场、进一步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的良好机遇,使交通建设市场更加规范,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各种规章制度更加健全,交通改革更加深入,参与交通建设的单位更加诚信,工程建设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增强,交通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都能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安惠元厅长特别指出,对我们河南交通系统来说,正处在交通建设大发展时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重、投资大、项目多,过去又有过深刻的历史教训,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尤其具有必要性、针对性、紧迫性。因此,厅党组要求全系统必须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强力推进,扎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全省交通系统各单位迅速行动,以简报、板报、展板、网络等为载体,广泛宣传中央和省治理商业贿赂的方针政策,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积极营造治理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通信中心按照厅党组的要求,在《河南交通信息网》上开辟治理商业贿赂专栏,及时将有关文件和信息上网,方便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和使用。厅党组组织有关人员反复观看了《贪路无归》等一系列警示教育专题片,并采用组织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认识。省高发公司等单位还与开封监狱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干部职工听犯罪人员作悔罪报告,深刻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厅机关服务中心根据单位人员构成复杂的特点,印制了大批宣传页发到每位职工手中,提出“细化服务制度,构筑厅机关商业贿赂第一道防线”的口号。同时,我厅还召开了由部分市地交通局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参加的治理商业贿赂理论研讨会。结合交通建设领域和道路运输市场的特点,认真查找了商业贿赂存在的主要环节、表现形式和特点,深刻分析了滋生商业贿赂的原因,并就如何进行治理提出初步意见。
    二是领导重视,责任落实。为贯彻落实交通部和河南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们分别于3月16日和4月28日两次召开专门动员会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厅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主管工程建设的副厅长和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了6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专职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迅速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厅党组结合我省交通实际制定下发了《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办法》和《河南省交通厅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实施办法》。按照“行业指导监督、单位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界定了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各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的治理范围和工作重点:各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及所管项目;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厅直属各单位及其所管项目;厅监察室会同有关处室负责厅机关的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和部门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并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各地交通部门和厅直单位也都按要求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切合自身实际的治理方案和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南阳、安阳、开封、鹤壁、漯河等地结合本地实际,动手早,部署快,按照厅里的要求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和方法步骤,并按时上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信阳市还结合本地实际,将治理任务以文件的形式逐项分解到每个科室,使科室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为加强对各地交通部门和厅直单位治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我们建立了信息专报和通报制度,定期报告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随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5月17日到19日,交通厅派出两个调研督查组对厅直各单位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都能自觉按照厅里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治理工作。
    三是重点突出,扎实推进。在实际工作中,全省交通系统紧紧抓住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两个重点”,把治理工作重点放在了工程立项、招标投标、转包分包、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质量监督、资金拨付、公路经营权转让以及客运线路审批、运输场站建设等环节上,坚决纠正交通建设项目业主、施工企业、咨询、设计、监理及管理单位、中介组织、社团组织等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4月30日,厅党组制定下发了《河南省交通厅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实施办法》,对全省交通系统自查自纠的工作目标和原则、工作重点和范围、工作方法和步骤以及工作要求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省厅和各市交通部门一起,对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研,组织填写了《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基本情况调查表》和《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表现形式调查表》。目前,全省交通系统的调查摸底工作已经基本完成。通过调查,基本摸清了全省在建项目的规模: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县乡道共238个项目,参建单位共480个。通过调查,对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以及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有了基本掌握。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所掌握的情况,严格依规依法进行处理。我们还广泛动员群众举报商业贿赂行为,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主动举报投诉,厅机关已向社会公开了两部举报电话。同时把各单位举报电话在《河南交通信息网》公布,接受投诉。
    四是标本兼治,注重预防。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围绕规范交通行政人员的行为、规范市场及从业单位行为的这条主线,首先认真落实近两年出台的《河南省交通系统五条禁令》和《河南省交通厅廉洁从政十条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擅自确定工程建设项目、拨付工程建设资金、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插手工程建设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完善修订了《河南省交通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监督办法》,从公路建设的计划、资金、招标、项目等管理方面作出规定,规范办事程序,提高透明度。同时,制定了《河南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实行从业单位廉洁准入,明确规定,施工、监理单位在河南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贿赂的,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限制或禁止其参与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廉政监督,实行了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派驻纪检监察人员、财务总监等制度。
    通过前一阶段的这些工作,我们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深刻了,思路越来越清晰,目标也越来越明确。从全省情况来看,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与各地交通部门和厅属单位之间信息畅通,一个上下协调、运转灵活、联系紧密的工作网络已基本形成。交通部和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对我们的工作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在交通部杭州会议和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都介绍了我们的经验,我和安厅长分别在这两次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部、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简报也都刊发了我厅的工作信息。这是在座的同志们共同努力的结果。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才刚刚起步,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的开展还不平衡,有的地方抓得紧一些,有的地方抓得松或者是抓而不实;有些地方只是做做表面文章,机构也成立了,但只是报上来而已,文件也制定了,但都是照抄上级的,一点不做调查研究,根本不切合本单位实际;有的单位对数据统计等基础性工作重视不够,情况上报不及时,不准确,甚至还有到现在还没报上来的。我举个例子,在我们的调查摸底汇总表上,涉及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公职人员只有242人。请问,这可信吗?我省光在建项目就有238个,参建单位480个,难道都是私营业主在管理吗?还有一些单位尤其是管理部门只做“手电筒”,光照别人,不照自己,根本没有真正领会治理商业贿赂的意义,没有把端正党风政风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最近媒体上连续曝光公路“三乱”问题,有一大部分涉及交通系统。一方面你违规查车,就是滥用职权扰乱正常的运输市场秩序,另一方面,违规罚款甚至不开票据,又不按规定程序作处理,就是变相的受贿。如果各地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认真抓了,还会出现这种现象吗?因此,从前一段工作情况看,思想认识还需要进一步统一。还有些单位把这项工作全部交给纪检监察部门,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成了一项单纯的违法违纪行为的监察、纠正、案件处理工作。这是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的要求是有差距的,应当切实加以纠正。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把专项治理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惩防并举,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交通系统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最近,中央和河南省都下发了《关于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实施意见》,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进行了详细部署。全省各级交通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结合交通实际,把实施意见的要求和部署具体化,把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
    一是要迅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们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组织从事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的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中介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交通厅已出台了自查自纠实施办法,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和管理层级,组织好对本地本行业2001年以来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组织好对监管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自查自纠。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做出处理。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搞好整改,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在自查自纠中自觉做到“三查三对照”,即对照《行政许可法》,查找有无违反规定权限和程序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对照市场规则,查找有无影响公平竞争的准入门槛,有无涉及地方保护的行业管理制度;对照交通部门领导干部“四个不准”,查找行政工作人员有无利用职权参与、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或参与过牵线搭桥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行为。从事交通建设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做到“四查四对照”,即对照法规查制度,对照制度查程序,对照程序查台账,对照台账查资金。最近,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调查摸底阶段掌握的有关情况,编制交通建设领域和道路运输市场商业贿赂自查自纠表,作为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基本依据。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制订本单位的自查自纠表,并按时逐级汇总上报。
    二是要严格依法进行治理,严肃查办违法违规案件。把握政策、依法治理是治理商业贿赂的基本要求,也是确保积极稳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一定要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有效查处和纠正商业贿赂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既不能搞“运动”,也不能消极应付,更不允许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坚决杜绝“走过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违法犯罪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手软。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区各部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情况,交通厅已转发了有关文件,对案件报送作出了具体的布置,各单位一定要按照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准确填报。
    三是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一要深化改革。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交通行政审批事项,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加强对招标人和评标专家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评标行为;加快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的局面。二要按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强廉政教育和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监督和约束权力的行使,规范行政行为,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
    三、从严治政,认真抓好交通行政部门自身的专项治理工作
  要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廉政勤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和公务员队伍建设,严肃惩治并积极预防涉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
    一是要认真解决查找出的商业贿赂问题。各级交通行政部门要对自查发现的商业贿赂问题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监管不力的原因,监管制度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监管手段存在的缺陷或不足。要对违反规定设置市场准入门槛、不按法定条件和程序审批发证的问题,要对利用职权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问题,以及失职渎职和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商业贿赂的行为,认真对待,严肃处理,坚决纠正。
    二是要强化行政监督。要加强对交通行政审批权的监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程序,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积极运用网络技术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规范、制约,增强审批透明度。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交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是要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要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高公务员抵御商业贿赂侵蚀能力,作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对公务员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其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务实清廉。
    四、强化职能,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积极作用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而繁重,全省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一是要加强组织协调。各级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在党委(党组)、政府(行政班子)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和司法机构的沟通与联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工作的整体合力。二是要加强政策指导。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政策指导,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三是要加强信息沟通。要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专项治理工作的动态和工作经验。要建立查办案件等项工作的台账,抓好统计和分析工作。四是要加强督促检查。通过发函督办、现场督办、专项检查、听取汇报等形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通报。
    同志们,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事关全局,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工作,
  确保我省交通基础建设领域和道路运输市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