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交通局,扩权县(市)交通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河南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纠组〔2008〕5号)精神,结合我省交通工作实际,省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交通系统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六月六日
河南省交通系统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按照《河南省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安排部署,为切实加强交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确保交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切入点,把对待群众诉求问题的态度和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作为评价的根本标准,将评议重点放在为群众解决问题办实事上,突出评议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通过在全省交通系统组织开展以“树立优良作风,构建和谐中原”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推动交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促进社会对交通行业的充分理解和广泛支持,树立廉洁、务实、高效的行业新风尚,为建设公路交通强省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全省交通系统,包括行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
三、评议内容
(一)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情况。是否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是否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各项交通法规;是否加快职能转变,进一步提升交通公共服务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是否建立符合交通职能特点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圆满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政(事)务公开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及时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交通信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做到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及标准、执法依据向社会公开;是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为群众做实事好事情况。是否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是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积极为企业、为基层、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情况。是否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交通系统“五条禁令”;治理公路“三乱”是否措施到位、常抓不懈,执法执收人员是否严格执行《河南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河南省公路通行费收费人员行为规范》,对发现的公路“三乱”案件是否严肃查处。
(五)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情况。是否牢记党的宗旨,主动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是否存在官僚主义、衙门作风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是否存在办事推诿拖拉、敷衍塞责,态度生硬的现象;是否简化了手续,减少了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是否落实了便民利民措施,方便群众办事。
(六)遵守职业道德情况。是否不断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是否认真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全员整体素质;是否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
四、评议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评议,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交通行业风气进一步转变,执政能力和宗旨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各界满意度明显提升,推动交通改革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主要任务
1.加强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标准,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优化服务,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认真解决推诿扯皮、不负责任、敷衍应付、执法不严等失职低效的“不作为”现象和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等“乱作为”现象。把交通行业建设成为负责任的部门、负责任的行业,提高自身的社会公信力。
2.提高工程质量,加强道路管养。坚持把工程质量作为交通事业的永恒主题,强化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构建科学严密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全面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要进一步提高对公路养护管理的认识,重点解决高速公路封闭路段过长、干线公路重建轻养和县乡公路只建不养问题。各级交通(公路)管理部门和管养单位要根据轻重缓急和车流状况,合理安排公路养护作业,尽量缩短养护工期,实施科学养护、预防养护、及时养护,做好施工保通工作,确保公路畅通。
3.规范执法行为,严禁公路“三乱”。坚持治理公路“三乱”力度不减、责任不变,常抓不懈,严防反弹。认真开展思想作风和纪律整顿,加强职业道德、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规范交通行政执法和执收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易发生公路“三乱”的重点时期和重点路段实施重点监控。进一步规范公路收费站的管理,继续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严格执行涉及机动车的相关收费政策,解决机动车辆重复检验检测、重复收费的问题。深入开展“文明执法示范路”活动,认真落实“绿色通道”涉农优惠政策。加强改革创新,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治理公路“三乱”的有效途径。
4.坚持以人为本,实行阳光行政。进一步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要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坚持政务公开,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阳光行政,阳光作业,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方法步骤
各省辖市、县(市、区)交通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接受交通厅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的督查指导。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在厅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厅有关单位和处室除搞好自身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各项工作外,还要按照业务隶属关系指导和帮助有关单位和部门搞好评议工作。评议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6月5日至6月30日)
1.动员部署。各级交通部门要建立健全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省厅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驻厅监察室)。
2.广泛征求意见。各级交通部门要主动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发放征求意见书,组织专题活动,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设立评议意见箱、电子信箱,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3.大力宣传。各级交通部门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渠道,积极宣传国家和省关于交通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职能(业务范围)、近年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增强社会各界对交通行业的了解。要将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程序,执法执收依据和标准,便民措施向社会公示。同时,各单位特别是路政、征稽、公路、运政、海事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公开向社会做出政风行风建设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及时掌握情况。2008年5月30日,省政府纠风办组织实施5万份征求意见建议问卷调查和推荐重点评议对象活动。各级交通部门要加强与当地纠风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情况,及时掌握纠风部门收集到的涉及交通部门的意见建议,积极主动地采取整改措施。
5.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以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推进便民服务、简化手续,解决群众办事难为目标,对照工作职能,认真组织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选择几件群众最急需、最受欢迎、受益面广泛的实事好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限,扎扎实实地做出实效。整个主题实践活动要贯穿评议的全过程,通过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评议带来的实惠,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
(二)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
1.各单位对照评议内容和征求意见建议问卷调查收集到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尤其是要组织好对重点、热点岗位的自查自纠和评议工作。自查自纠情况要及时上报省厅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
2.各单位对纠风部门反馈的意见和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开展作风纪律整顿。要主动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制定有效的措施,全面整改;对反映的个性问题要逐一查证落实。对反映的问题坚持做到不查清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整改效果不落实的不放过,违纪问题不处理的不放过。
3.对历年来群众反复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回头看,从体制机制方面着手,进行深度的整改;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在制度上给予完善,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各级交通部门要及时向同级政府纠风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送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情况。
4.接受政府纠风部门组织评议代表进行的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
5.对评议中发现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认真查处,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工作责任制和“五条禁令”等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6.各单位于9月15日前逐级上报整改阶段工作报告,反馈问题整改结果,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成果。
(三)巩固提高和接受测评阶段(10月1日至10月25日)
1.针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形成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科学评议工作机制。
2.全省交通系统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参与省政府纠风办统一组织的20万份问卷测评活动,以及评议代表测评和网上测评,及时掌握情况,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填写测评问卷,虚心接受群众评议。要开展政风行风建设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交通网站、“政风行风热线”、走访座谈、组织专题活动等途径和形式,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经验做法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交通部门发挥职能优势,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措施和成效,争取社会各界对交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力求在评议中取得好的成绩(第四季度组织开展测评)。
(四)考核总结阶段(10月26日至12月10日)
1.各省辖市交通局、厅直单位和有关部门于10月31日前向省厅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报送2008年度评议工作总结和主题实践活动报告,以及相关评议工作资料。
2.各级政府纠风部门将以问卷测评群众满意度、满意度提升幅度、网上测评、评议代表测评、政风行风热线办理、主题实践活动成效,以及组织领导等方面的情况为依据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各级参评单位综合成绩。
六、评议结果的运用
省厅根据省政府纠风办公布的交通部门在各省辖市满意率的排名以及各省辖市交通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对在全省交通系统列前5名的省辖市交通局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排名靠后、严重影响全省交通系统综合排名的省辖市交通局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对加强交通系统自身建设,提高交通部门依法行政和行业服务水平,建设廉政交通,树立良好交通形象,争取社会对交通事业的支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交通部门要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切实增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加强领导。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思路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主要领导为本地区(单位)政风行风评议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分管领导按照纠风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分级负责,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因工作不落实、自查自纠走过场、整改不到位而影响全系统评议结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行业评先资格。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关键是查找并解决本系统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始终把找准问题、解决问题作为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分析产生的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同时,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评议为契机,认真体察社情民意,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把评议工作向深层次延伸。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积极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以良好的作风努力为基层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各级交通部门要按照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把政风行风评议作为自我教育、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加强交通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促进交通各项工作,以一流的业绩,扎实的作风取信于民,树立良好形象。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注重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运用各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交通部门的职能,宣传交通事业的改革发展成果,宣传交通系统治理行风采取的措施,及时报道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显示交通系统从严从实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决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听取意见的诚意。要通过宣传,真实反映交通系统的行风现状,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交通部门所做的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对交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政风行风评议的良好工作氛围。
(五)及时沟通,加强指导。各省辖市、县(市、区)交通部门要加强与当地纠风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汇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使当地纠风部门了解、关心和支持交通工作。各省辖市交通局和厅直单位要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省厅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上报情况的内容主要包括: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总体情况、在自查阶段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健全完善制度和措施情况、向社会和群众承诺情况、好的经验和做法、意见和建议等。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交通部门的指导协调,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保证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健康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