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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4家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全部通过交通运输部换证
湖北省交通厅   2008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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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我省14家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全部通过交通运输部换证。

    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凡《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质登记证》有效期至2008年6月30日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必须要换发新的登记证。逾期未申请换发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营资格,不得继续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

    目前,我省现有17家从事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企业,需换证的企业有14家。按交通运输部通知要求,我省对企业申报换证材料逐一进行严格审核,并报部统一换证。现报送的14家企业已全部通过交通运输部换证,取得了新的《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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