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单位:
现将湖北省档案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联合转发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办法》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