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地方海事局向辖区各船属单位、船东发出通知,要求客货运输船舶必须按规定装备甚高频无线电话,如实悬挂标明船名、船籍港的标志牌。 目前,长沙港籍拥有各类运输船舶近1000艘。近年来,该市桥梁建设等涉水重点工程增多,境内通航环境日趋复杂,存在船舶碰桥、船舶互碰等安全风险。为切实提高安全监管效益,长沙市地方海事局根据交通部《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规定客船、88千瓦以上推轮、100总吨以上货船必须配备1台以上甚高频无线电话,并于10月1日前配备完毕。甚高频无线电话只能用于船舶航行安全通话。同时,该局还规定各运输船舶必须在8月1日前按照要求标明船名和船籍港,进一步提高水路交通监管的规范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