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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金秋助学”活动暨助学帮扶爱心行动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厅 湘工办发[2008]47号  2008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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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有关省产业工会:
  为了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特别是解决地震灾区在湘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暨助学帮扶爱心行动的通知以总工办发[2008]28号)精神,省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在全省工会系统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政策体系,整合内外资源,拓展助学内容,延伸助学链条,创新助学方式,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重点做好灾区在湘上学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的助学工作,在国家助学政策体系中发挥拾遗补缺作用,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帮扶对象
  今年工会助学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救助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上学子女,特别是因地震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灾区在湘农民工上学子女。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今年因地震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灾区在湘困难职工和农民工上学子女,包括新入学的和在读的大专以上学生、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学生。
  2、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子女。
  3、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存在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
  4、在城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子女。
  三、帮扶方式
  1、地震灾区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上学子女。
  (1)对于灾区当年考取我省高校和灾区籍我省高校在读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由就读所在地工会动员党政工干部、企事业单位、社会爱心人士等与灾区学生结成帮扶对子。参与结对帮扶的单位或个人向受助学生提供助学金、生活学习用品、联系勤工俭学、实习机会和就业岗位等,开展亲情帮扶,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委政府、工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温暖。
  (2)对于留在四川省内就读的理县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上学子女,由省总、部分市总工会开展对口帮扶,具体资助形式和标准根据理县学生人数、助学需求等情况确定。
  2、对于我省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上学子女,由各地工会积极帮助他们申请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减免学杂费等,并通过提供助学金、捐赠书籍和学习用具、联系勤工俭学和就业岗位等形式,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并实现就业。
  四、活动时间
  今年金秋助学活动从7月30日开始,到9月15日结束。
  五、活动要求
  1、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各地工会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着手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重点摸清灾区学生在我省上学的人数和分布情况,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助学档案,确定本年度的助学帮扶目标、计划筹款数和助学方式,制订方案,落实责任。
  2、突出主题、精心组织。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要突出“情系灾区”这一主题,省总拟在长沙举行“湖南省2008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启动仪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全省各地工会要结合当地实际举行启动仪式,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要把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的原则贯穿于整个助学活动的始终,精心组织开展帮扶方案制订、资金筹措、对象确定、资金发放、助学跟踪等环节工作,以完善的助学制度、充足的助学资金、稳定的助学平台、多样化的助学形式,及时、有效、有力地开展助学帮扶行动。
  3、广泛动员、结对帮扶。各地工会要广泛动员当地党政工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继续发扬友爱互助、自强不息的抗震救灾精神,与灾区籍学生结成助学帮扶对子,确保不让一个来自灾区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上学子女因灾辍学。
  4、多方协调,落实政策。各地工会要积极协助和督促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好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各项政策措施,使全部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国家助学政策的资助。同时要加大对地方助学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推动助学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发挥政府在助学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
  5、整合资源,全面帮扶。各地工会帮扶中心要发挥好工会帮扶维权工作网络的作用,实现困难学生家庭所在地工会和就读所在地工会的工作对接。困难学生家庭所在地工会帮扶中心要积极向受助学生的家庭提供及时有效快捷的帮扶服务,帮助其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突出困难,使受助学生能够在学校安心学习,解除后顾之忧。
  6、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工会要加大对工会助学活动的宣传力度,制定出具体的宣传方案,集中报道各地开展助学活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特别是报道各地在对口资助灾区学生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迹,选树经过工会助学完成学业、事业有成的学子典型。要将具有宣传报道价值的新闻素材及时报送省总宣教部或法保部。
  各地工会要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助学款物。各地争取到的大额社会捐赠款项,可以通过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进行转账,享受税收减免政策。(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户名: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开户行:北京银行燕京支行;账号:0109051820012011204824;联系人:杨泽;联系电话:010—68591255)
  请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分别于8月10日前,9月10日将金秋助学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统计表报送省总工会法律保障工作部。

  

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文档附件:2008年各地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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