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厅>组织机构  
机构设置
   2006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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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厅办公室


    一、组织协调厅机关日常工作;
    二、起草主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
    三、负责值班、文秘、政务信息、督办、机要、保密、信访、档案、修史编志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接待工作;
    四、负责厅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归口管理交通血防工作。

    主          任: 刘金山
    副    主    任: 邓国罗
    联系电话:0731-4443539

政策法规处


    一、组织拟定地方性交通法规、规章、计划;
    二、制订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实施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交通法制宣传、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
    四、归口管理交通行政执法;
    五、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执法队伍建设;
    六、负责公路、水路治理“三乱”工作;
    七、承办厅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八、负责交通报刊的管理工作,代管《中国交通报》湖南记者站。

    副 处 长: 王跃明 
    联系电话:0731-2235072

计划统计处


  
    一、组织拟定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预可、工可和初步设计审批、审查报批及后期评估工作;
    三、负责国、省道和干线航道养护、管理工作;
    四、负责技术改造、引资项目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路水毁补助经费的核定工作;
    六、负责交通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
    七、承担交通战备、交通扶贫有关工作。
 
    副    处    长: 陈京元
    副    主    任: 廖 毅
    联系电话:0731-2582174

 

基本建设处


  
    一、负责全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组织拟定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政策和技术标准;
    三、负责管理和监督全省公路、水路交通 建设市场,维护平等竞秩序;
    四、负责对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招标实施管理与监督;
    五、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级公路(包括汽车站场)、干线航道(包括港口码头等)工作项目建设;
    六、监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定额、造价控制、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


    处      长: 赵 宇
    副    处    长: 谢志军
    联系电话:0731-2228337

财务会计处


  
    一、负责全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组织拟定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政策和技术标准;
    三、负责管理和监督全省公路、水路交通 建设市场,维护平等竞秩序;
    四、负责对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招标实施管理与监督;
    五、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级公路(包括汽车站场)、干线航道(包括港口码头等)工作项目建设;
    六、监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定额、造价控制、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
 
    处            长: 陈石祥
    副    处   长: 柳建新
    联系电话:0731-2225084

 

科技教育处


  
    一、负责管理和指导全省交通行业的科学技术和教育工作;
    二、组织拟定交通科技、教育发展政策、规划和计划;
    三、组织交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并促进成果推广;
    四、负责交通系统计算机网络管理;
    五、归口管理交通行业的标准、计量和科技信息工作;
    六、指导交通系统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等工作;
    七、负责交通教育扶贫工作;
    八、负责交通科教专项资金的管理。
 
    副 处 长: 黄新进
    主任科员: 陶景江
    联系电话:0731-2223031

 

运输管理处


  
    一、负责全省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包括出租车运输、旅游运输、大件和危险品运输等)及其站场、港口、码头、车船修造、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市场的行业管理;
    二、负责制订有关政策、规章以及路线、运力、站场、港口、码头的布局和宏观调控规划;
    三、负责交通运输业户和交通运输外资、合资企业的资质审查;
    四、指导和协管运输及运输服务业价格;
    五、负责全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六、负责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处         长: 任立德
    副    处    长: 罗 可 
    联系电话:0731-4425098

 

人事处


  
    一、负责厅机关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
    二、按规定管理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以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工养老医疗保险、交通行业技术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考核、干部教育等工作;
    三、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交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智力引进工作; 四、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的政审。
 
    处         长: 钱俊君
    副    处    长: 郑剑飞
    联系电话:0731-2222086

 

机关党委


  
    一、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伦教育党员、干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
    二、加强党的建设,有计划的培训专、兼职党务干部和轮训党员,抓好基层建设;办好人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广泛开展厅直系统党员、党务干部,基层党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加强党风党纪教育,按照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有关廉政、勤政规定,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行有效地监督。
    五、负责厅直二级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参与对厅直二级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成员的考察,根据考察了解的情况,向厅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对厅直团委和厅机关工会实行领导,研究其重大问题,鼓励他们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开展适合本组织特点的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积极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七、承担厅两个文明建设、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厅直系统两个文明建设工作。
    八、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厅党组布置及交办的任务和工作。
 
    副 书 记: 龚志清
    调 研 员: 晏素筠
    联系电话:0731-2582672

 

纪检监察室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纪检、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
    二、监察检查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以及由厅任命的其他人员。
    三、受理涉及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及监察对象违纪违法的检举、控告及当事者的申诉。
    四、负责对厅管干部及厅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和厅直单位重大案件的查处。指导、支持和组织交通系统下级单位的案件查处工作。
    五、负责自办案件的审理,提出处埋意见或作出处分决定。协助、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六、负责对全系统行政执法实行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本系统内重大失职渎职案件的调查处埋。
    七、领导厅直单位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组织全省交通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业务培训。
    八、负责制定全行业的勤政廉政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与组织人事部门共同搞好直属单位纪检、检查机构的组织建设和对纪检检查领导干部进行提名,考察、调整、任免。对其他干部的提拨任用,在党组讨论决定前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协助厅党组抓好全系统的廉政建设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以及抓好全省治埋公路"三乱"的日常工作。
 
    主     任: 张正初
    副  主  任: 姚利群
    联系电话:0731-2582673

 

老干处


  
    一、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二、检查和指导厅直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负责离休干部荣誉证的办理和补发;
    四、负责厅老龄委和厅机关工委日常工作,接待厅直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来信来访。
 
    处     长: 张胜利
    副 处 长: 刘 欣
    联系电话:0731-2227731

 

农村办


  
    一、掌握全国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定期向部领导小组报告;
    二、指导农村公路建设有关工作,及时发现农村公路进展中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部领导小组报告;
    三、制定工程技术政策,组织开展有关技术研究和经验交流;
    四、组织农村公路建设检查、指导,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专项审计和财务工作检查;
    五、利用部“农村公路网页”和“农村公路建设情况简报”以及新闻媒体,宣传农村公路建设成就。
 
    主        任: 叶新民
    副 主 任: 蒋逻辑
    联系电话:0731-2237766


交通工会


    一、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各项活动。
    二、抓好交通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
    三、积极参政议政,开展调查研究。
    四、领导和指导全省交通系统工会工作及各项活动的开展。
    五、负责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工会组织建设,协助厅党组搞好厅直单位工会负责干部的考察、任免和管理。
    六、负责协调各市(州)交通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配备。
    七、负责劳模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副    主    任: 王志强
    副    主    任: 张    哲
    联系电话:0731-2582134

 

机关服务局


  
    一、承担大楼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根据厅机关后勤服务的工作规划和要求,为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采购、汽车管理、水电气供应、房屋维修、园林绿化、医务室、食堂和通讯收发等劳务和技术服务;
    二、承担厅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及厅直部分服务性单位的管理任务,承办省直交通部门房改、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交通血吸虫防治等工作;
    三、承担厅机关交由其占用、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逐步推进社会化服务。
 
    局        长: 邓国罗
    书     记: 戴发元
    联系电话:0731-2228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