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许可主体 |
江苏省地方海事局 |
| *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
| * 许可条件 |
1、已获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文件 2、施工作业单位具备相应资质,代理人具备相应代理资格 3、建设单位与施工作业单位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4、施工作业船舶、浮动设施具备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 5、与施工作业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齐全、有效,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6、施工作业及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满足通航安全和通航环境的要求 |
| * 提交材料目录 |
1、《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审核申请书》(一式二份) 2、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文件 3、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 4、安全与防污染措施计划书 5、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 6、施工作业者的资质认证文书 7、施工作业船舶的船舶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 8、施工作业者是法人的,还应提供其法人资格证明文书或法人委托文书 |
| * 许可程序 |
1、申请 2、审核 3、符合条例的发证 |
| * 办理数量 |
无限制 |
| * 办理期限 |
4个工作日 |
| * 收费项目 |
无 |
| * 收费依据 |
无 |
| * 办理部门 |
江苏省地方海事局航监科 |
| * 办理地点 |
南京市石鼓路69号 |
| * 办理电话 |
025-842093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