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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
   2006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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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主体 江苏省地方海事局
*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 许可条件 1、已获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文件
2、施工作业单位具备相应资质,代理人具备相应代理资格
3、建设单位与施工作业单位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4、施工作业船舶、浮动设施具备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
5、与施工作业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齐全、有效,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6、施工作业及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满足通航安全和通航环境的要求
* 提交材料目录 1、《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审核申请书》(一式二份)
2、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文件
3、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
4、安全与防污染措施计划书
5、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
6、施工作业者的资质认证文书
7、施工作业船舶的船舶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
8、施工作业者是法人的,还应提供其法人资格证明文书或法人委托文书
* 许可程序 1、申请
2、审核
3、符合条例的发证
* 办理数量 无限制
* 办理期限 4个工作日
* 收费项目
* 收费依据
* 办理部门 江苏省地方海事局航监科
* 办理地点 南京市石鼓路69号
* 办理电话 025-84209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