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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交通规划和管理学习团赴港培训的通知
江苏省交通厅   2008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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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交通局,厅综计处、省港口局、省航空产业处、省铁路办,厅公路局、航道局、运管局、地方海事局,厅规划中心: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苏港人才培训合作的工作部署,由省人事厅组织的2008年的“千人赴港培训计划”已启动。按照省人事厅《关于下达2008年“千人赴港培训计划”和学员选调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8]56号)的统一安排,由我厅组织“交通规划和管理赴港学习团”,于今年9月上旬前往香港学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管理,包括各种交通方式集疏运体系和枢纽衔接等方面。

  二、培训对象及条件

  全省交通系统从事交通规划、计划的业务骨干。具体条件为:

  1、政治表现较好,积极进取,无违规违纪情况;

  2、在本专业领域或本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

  3、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三、参训人员名额分配

  1、各市交通局1人,共13人;

  2、厅综计处1人;

  3、省港口局5人(含各市港口局);

  4、省航空产业处5人(含各市航空办);

  5、省铁路办5人(含各市铁路办)

  6、厅公路局、航道局、运管局、地方海事局、规划中心各1人,共5人。

  四、培训时间

  2008年9月2日至9月8日,为期7天。

  五、费用

  在港培训费由省财政资助;参训人员在港食宿、交通、公杂、办证及往返机票等费用,按财政分级负担原则,由派员单位承担。每人共计人民币7000元整。

  六、报名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2008年“苏港人才培训合作项目”赴港培训实施计划及参训人员推荐表》(附件一,电子文档可在省交通厅网站下载),务必于6月2日前以公函形式正式报送至省交通厅政治处(附电子文档),逾期作放弃处理。推荐表要求打印报送,逐项填报,不可漏项。务必粘贴好身份证复印件(清晰双面)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董  刚  电  话:025-52853023  13952004822

  邮  箱:dongg@jscd.gov.cn

  附件:1、《2008年“苏港人才培训合作项目”赴港培训实施计划及参训人员推荐表》

     2、交通规划和管理赴港学习团有关事项说明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文档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