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局,厅综计处、省港口局、省航空产业处、省铁路办,厅公路局、航道局、运管局、地方海事局,厅规划中心: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苏港人才培训合作的工作部署,由省人事厅组织的2008年的“千人赴港培训计划”已启动。按照省人事厅《关于下达2008年“千人赴港培训计划”和学员选调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8]56号)的统一安排,由我厅组织“交通规划和管理赴港学习团”,于今年9月上旬前往香港学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管理,包括各种交通方式集疏运体系和枢纽衔接等方面。
二、培训对象及条件
全省交通系统从事交通规划、计划的业务骨干。具体条件为:
1、政治表现较好,积极进取,无违规违纪情况;
2、在本专业领域或本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
3、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三、参训人员名额分配
1、各市交通局1人,共13人;
2、厅综计处1人;
3、省港口局5人(含各市港口局);
4、省航空产业处5人(含各市航空办);
5、省铁路办5人(含各市铁路办)
6、厅公路局、航道局、运管局、地方海事局、规划中心各1人,共5人。
四、培训时间
2008年9月2日至9月8日,为期7天。
五、费用
在港培训费由省财政资助;参训人员在港食宿、交通、公杂、办证及往返机票等费用,按财政分级负担原则,由派员单位承担。每人共计人民币7000元整。
六、报名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2008年“苏港人才培训合作项目”赴港培训实施计划及参训人员推荐表》(附件一,电子文档可在省交通厅网站下载),务必于6月2日前以公函形式正式报送至省交通厅政治处(附电子文档),逾期作放弃处理。推荐表要求打印报送,逐项填报,不可漏项。务必粘贴好身份证复印件(清晰双面)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董 刚 电 话:025-52853023 13952004822
邮 箱:dongg@jscd.gov.cn
附件:1、《2008年“苏港人才培训合作项目”赴港培训实施计划及参训人员推荐表》
2、交通规划和管理赴港学习团有关事项说明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