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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介绍
江苏省交通厅   2006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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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并执行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法规;制定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工作和信息引导。
  (二) 组织实施国家、省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全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三) 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的行业管理和运政管理;维护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
  (四) 负责全省公路路政、水路航政管理和交通规费稽征管理;组织、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厅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指导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五) 负责除国家交通部直管以外的本省其他通航水域、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督、内河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船舶防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全省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六) 制订并组织实施交通行业科技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指导并监督交通行业质量、技术、通信信息、环保、节能工作,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七) 指导交通行业行政执法和行业体制改革。
  (八) 负责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九) 承办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十) 负责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全省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全省交通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
  (十一) 承办省政府和交通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