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省交通厅副厅长胡琳、省发改委副主任陈一星在厅相关处室负责人、省航务局党政主要领导等陪同下,先后视察了赣江(南昌至樟树)Ⅲ级航道整治工程和正在建设中的江西省水上搜救中心。

赣江(南昌至樟树)航道是继赣江(南昌—湖口)Ⅲ级航道我省建成的又一条高等级航道。赣江(南昌—樟树)航道整治工程起于樟树市公路大桥,止于南昌市外洲水文站,全长94公里。全线按Ⅲ级航道标准整治,常年通行千吨级船舶。工程于2005年12月开工,2007年12月通过交工验收,比原计划提前3个月完工,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胡琳副厅长、陈一星副主任从南昌出发驱车到樟树,乘座江西海事公务艇从樟树码头出发,沿途视察了整治后的赣江(南昌至樟树)Ⅲ级航道。在船上,他们一边查看航道整治工程建筑物、航道水深、水路货运量等情况,一边听取省航务局对全省内河航道建设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详细询问在建和即将开工的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以及航道建设规划。在认真听取汇报后,胡琳副厅长对航道建设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水运在我省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的认识,抓住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实验区的机遇,立足湖区产业经济布局,认真做好航道建设规划的完善与落实工作;加大资金筹措的力度,想方设法解决建设资金的筹措问题,进一步推动全省航道建设、管理与规划工作上新台阶。
在谈到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时,胡琳副厅长指出,要继续把安全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进一步认真落实安全责任机制,严把安全关口,重心前移,堵塞漏洞,动态监控,常抓不懈,确保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水上交通环境。

江西省水上搜救中心位于南昌市红谷滩中心区,规划为地上26层、地下2层,高度96.8米的框剪结构大楼,南北立面主要为幕墙,现代造型,建设内容包括水上搜救中心办公用房、航务设计院生产用房,港口安全应急调控、航运信息与水路运输服务中心工作用房等,总建筑面积24882平方米,总投资估算10785.5万元。目前已完成地面以上八层的施工。
胡琳副厅长、陈一星副主任来到江西省水上搜救中心建设工地,实地查看工程建设情况,对工程进展情况和整体规划、功能进行了深入细致了解;在认真听取建设和施工单位的汇报后,胡琳副厅长对该中心的建设进度和质量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关,高质量、高要求的完成施工任务,争取早日投入使用,为全面提升海事监管水平和水上搜救能力奠定良好的基础。 (省航务局 许海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