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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交通局、公路局,省公路管理局: 自2004年以来,我省开展了公路养护施工资质的评定工作,到目前,全省共核准3批152家单位530个公路养护施工资质(资质名单见附表1)。按照交通部《公路养护市场准入暂行规定》的规定,省厅决定对全省公路养护施工资质进行复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质复审将结合养护从业单位申报资质工作结合在一起。资质复审对照养护资质的申报条件进行,原则上对不具备类别资质条件的将在本次复审中予以撤消。 二、进行资质复审的公路养护施工企业应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单位资质复审申请表》(申请表请登陆www.jxjt.gov.cn)下载的格式填写一式三份。按照管理属性,各设区市公路管理机构对管辖的公路养护施工从业单位进行资质初审(公路组),各地市交通主管部门对本地市其他的公路养护施工从业单位资质初审(交通组),各地市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应按附表1名单,确保通知到每一家具有公路养护施工资质的单位。省公路管理局对全省公路养护资质进行复查,厅直下属养护施工资质单位直接报省公路局复查,在公路公路养护资质证书内加盖复审章。 三、公路养护资质复审按公路组和交通组分两阶段进行。各地市公路局于7月底完成各辖区内公路系统养护单位资质的初审,省公路局9月底之前完成复查,省厅10月底完成审定。各地市交通局8月底完成本辖区内公路系统以外的养护单位资质初审,省公路局10月底之前完成复查,省厅11月底完成审定。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质复审工作,明确专门的分管领导。承担资质初审工作的各地市交通局、公路局和承担复查工作的省公路局在初审、复查工作中要严格掌握资质审查标准。各地市交通局、公路局应将资质初审结果汇总报省公路局,省公路局应将复查结果汇总报省厅。各地市公路局、交通局在公路养护、大中修中要大力推进养护市场的招投标,未取得相应公路养护施工资质的企业(单位)不得参加公路养护项目的投标活动。 公路改造工程招投标适用公路养护资质或建筑业施工资质由各地市交通局、公路视工程规模而定。
江西省交通厅 二〇〇八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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