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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行业2008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厅 赣交基建字[2008]50号  2008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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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交通局、公路局,厅直各单位,各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现将《江西省交通行业2008年质量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江西省交通厅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八日

 


江西省交通行业2008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08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厅体法字[2008]92号),决定于2008年9月在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开展2008年质量月活动。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省交通行业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国务院对质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引导全行业增强质量意识,牢固树立质量、安全、责任的大质量观,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促进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工程、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为江西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主题
  2008年质量月活动主题为: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三、活动时间
  2008年质量月活动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省厅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马志武
  副组长:许润龙
  成 员:袁望京、易宗发、黄生平、栾建平、秦小辉、糜向荣、刘鹭英、陈海明
  基建处负责指导征求提高公路设计质量和水平建议活动,运安处负责指导运输企业开展活动,宣传处负责指导活动宣传工作,科教处负责指导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省质监站负责指导试验检测技术比武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加大宣传。各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利用标语、挂图、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促进广大干部职工的质量意识,增强质量管理技能,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二)首次组织开展征求提高公路设计质量和水平建议活动,各有关公路设计、建设、管理、养护部门做好组织工作,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三)首次组织开展全省公路工程重点项目试验检测技术比武活动,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四)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建立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交通工程建设安全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和《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五)加大科研投入、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力度,推动科学发展,对全省近年来交通科研成果开展评价,表彰其中优秀成果。
  (六)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提高我省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水平。各有关单位要广泛组织开展宣贯工作,使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明确自身所承担的质量责任。公路建设各从业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完善质量责任制体系,明确质量责任人及其责任,确保岗位责任制和工序责任制运行有效,把质量工作的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身上,切实做到责任到人,职责明确,人人严格把关,从而提高质量意识,自觉规范质量行为。
  (七)要结合行业特点,围绕服务热点问题,以开展全省交通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文明执法大检查为契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交通行业文明执法、政务公开、效能建设、勤政廉政、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指导全省各级交通部门以评促建、纠建并举,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提高社会满意度,以实实在在的建设成效取信于民。
  (八)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交通工程和交通服务质量投诉、举报、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活动要求
  (一)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要运用多种形式、多种宣传工具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质量月活动的意义、内容、做法和要求,以及本单位开展质量月活动的任务目标,做到人人皆知,全员参与。要组织 “2008年质量月”活动的跟踪报道,重点宣传我省交通行业质量月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突出宣传坚持以质取胜、诚实守信的单位和个人。
  (二)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质量月活动领导机构,加大对质量月活动的领导。积极参加“全国交通行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30周年”纪念活动。除省厅统一部署的活动外,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活动。要把质量月活动的重点放在基层和企业,在广大职工中广泛开展“读一本质量知识书籍、开一次QC小组成果发布会、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分析一次质量事故、举办一期质量知识讲座”等活动。
  (三)各单位要在10月20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报送省厅基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