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交通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航运管理局、省航务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局、省高级公路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各重点工程项目办:
2008年“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确保假日期间运输安全、畅通、有序,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重要物资高效运输,切实做好假日期间运输组织和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假日运输组织管理。今年“十一”假期正值北京奥运会结束,探亲和旅游的客流量将大幅增长,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假日运输工作机构,统一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运输组织工作,突出做好旅游风景区的运输组织管理。要做好客流量调查,制定合理运输方案,安排充足运力,建立和完善应急保障措施,为旅客出行创造安全、便捷的乘车环境。
二、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假日期间的运输生产安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运管机构和运输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大对参运车船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强化包车、加班车薄弱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例检制度,杜绝非法改装、报废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船参加营运。要对在山区三级以下公路开通的班线进行检查、治理,对安全保障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撤销。要继续落实全省打击道路客运超员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措施,加强对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以“反超载、纠违章”为重点,严禁车船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要重点加强对往返庐山、井冈山、三清山旅游客车、省际长途班车运输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加强船舶,特别是 “四客一危”船舶的安全管理,对仙女湖、柘林湖、龙虎山等重点水上旅游景区,要安排海事、港航管理人员现场值守,强化现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认真做好车站、港口、车船等重要部位的“三品”查堵工作,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船,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运输生产安全。
三、加强公路、航道的畅通和在建工程管理。危险路段和维修施工路段要按规定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对施工路段的现场管理,安排专人在施工路段值班,强化对路面情况的监控和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各公路收费站要根据交通流量变化,及时增加值班人员,增开收费通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一旦发生交通堵塞,要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工作。要严格执行“绿色通道”政策,对运输生猪、猪肉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优先予以放行,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航道部门要加强航运和通航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维持正常的水上运输秩序。
各在建工程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值班制度,确保施工安全,特别是要重点加强重点工程的长大隧道、高墩大跨桥梁及高边坡高空作业、深挖高填作业、起重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以及爆破施工与民爆物品管理。
四、加大对运输市场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打击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车船,严厉查处乱班乱线等违规经营行为,努力创造规范有序的假日旅游客运市场环境。要督促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经营者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要积极配合物价管理部门督促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场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的运价政策,实行明码标价,严禁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维护广大旅客的正当权益。
五、启动特殊时段的工作机制。各级交通部门和运输企业在特殊时段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各设区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局、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稽查征费局、航务管理局、航运管理局、公路运输管理局、公路开发总公司要在9月25日前将值班领导、值班电话、值班安排报厅运安处。在假日期间,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随时掌握运输动态,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要随时上报省厅。从9月28日起,各设区市交通(运管、港航)部门务必于每日上午8:00前将前一日的有关统计数据分别报送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值班传真电话:0791-6211412)、省航运管理局(值班传真电话:0791-6702312),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和省航运管理局汇总后,于当日9:00前将《假日期间旅客运输统计表》报送交通运输部和省厅。10月5日报送预测的整个假日期间的数据。
省厅值班电话:0791-6243110(昼夜),6243505、6243294,昼夜传真电话:0791-6264386。
道路运输投诉电话:6211412,传真:6211412
水路运输投诉电话:6702312,传真:6702312
江西省交通厅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