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厅>重要讲话  
程受锭在江西省交通厅2005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5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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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稳定”三者间的关系,围绕“维护内部治安稳定,构建和谐平安交通”这个主题,认真回顾总结了去年的工作,交流了经验,研究部署了今年的任务。会议开得很成功。茂刚同志的报告,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贯彻实施。
  厅党委十分重视这次会议,2月24日,专题听取了厅综治办的工作汇报,研究了今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省综治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综治办二处处长梁启有同志亲临大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专业水平很高、针对性很强,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希望大家深刻领会、认真贯彻。
  刚刚过去的2004年,是江西交通工作在改革中前进,在总结中提高,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绩的一年。交通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也乘势朝着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综治队伍素质有了新的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指标再创历史最高水平,广大交通职工安居乐业,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明显提升。交通系统综治基层基础建设也取得了一定成效,规范化管理水平也有了提高,在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化解和调处矛盾纠纷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在省综治委组织对省直单位2004年度的综治工作考评中,我厅再次名列前茅,这也是我厅连续十二年荣获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荣誉,去年我厅还被评为江西省国家安全小组先进单位。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综治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得益于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及在座各位的共同努力。刚才宣读了交通厅关于表彰2004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在此,我代表厅党委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同志们,看到成绩鼓舞士气,发现不足同样催人奋进。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忧患意识,安不忘危。如个别单位领导主观上麻痹,治安稳定责任意识薄弱,认为综治工作可有可无,全靠运气;基层基础建设发展不平衡,有的单位基础不够扎实、工作手段比较落后;有的单位综治工作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缺乏创新意识;有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出租管理不够规范,治安状况放任自流,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务必高度重视,认真予以解决。
  交通厅是1997-2000年度全国综治工作优秀单位,我们没有退路,只能乘势而上,不断拓宽视野,创新思路,找准目标和定位,力争蝉连全国综治工作优秀单位。相信有省综治委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有广大交通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有在座各位的辛勤工作,我们必定能从胜利走向更辉煌的胜利。在这次工作会议上,下发了综治责任书,各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下面,我再强调五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做好综治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提出来的一项新的重要课题,是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社会治安工作的总方针,是中央依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伟大实践。我们要牢固树立“促进发展是政绩、维护稳定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求真务实地做好综治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现为“三个综合”,即力量的综合、手段的综合、工作的综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把综治工作作为维护交通系统稳定工作的主要形式,做到全局在胸,宏观把握,切实承担起“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将综治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分管领导要认真协助第一责任人,抓好综治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力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的实现。综治办要重点做好防范和综治工作机制的建设,积极配合政法机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从而为交通事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大后方,形成“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突出重点,规范管理,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和重大事故责任查究制
  抓住重点,找准要害。各级综治部门对重点人员、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要确保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措施落实。重点加强在建工程施工中的雷管炸药的监管使用;加强学校、宾馆、住宅小区、存留现金、票据、重要物资、危险品仓库等重点部位,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反动势力的管理和监控。在增强技防手段的同时,强化人防,经常性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定期进行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万无一失。
  杜绝案件发生最根本的防范措施在于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在严格落实日常工作制度的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以及重大责任查究制度。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省政府批转省综治委等五部委(厅)〈关于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赣发[2004]24号)的要求,今后干部提拔须书面征求综治部门的意见,凡被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的,当年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在整改工作未通过检查验收合格前,不得提拔任用;被一票否决的,当年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得提拔任用,不得晋升工资级别。《意见》将综治工作责、权、利统一起来,厅综治办要根据《意见》拿出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提交厅党委会讨论研究后实施。

  三、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预防和杜绝可防性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各单位要正确妥善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整体部署,健全调解组织,完善工作网络,及时收集和通报信息,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和人员在预防和调处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方面的作用,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灭在萌芽状态。
  各级领导要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前瞻性,要结合单位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关注职工的思想情绪和动态,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在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民工工资,职工福利、调资等方面,要在依法依规办事的同时,体现人文关怀,公开透明,提高公信度。要及时发现问题,捕捉苗头,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见事要早,处事要快。把因群体利益引发的矛盾纠纷作为排查调处工作的重点,全方位查找隐患,不留死角。一旦发生群体事件或突发事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对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绩效突出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要给予通报批评,视情责成限期整改、予以黄牌警告或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创安工作,全面开展“构建和谐平安交通”活动
  为进一步优化全省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环境,厅党委决定在全系统范围内,按照“实行大防控、创建大平安、促进大发展”的基本思路,开展“构建和谐平安交通”活动。这项活动是今年交通系统的重点工作之一。“家和万事兴”,“和”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华。我们要创业,就需要有一个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充满活力而又协调有序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社会各成员各就其位,各得其所,团结互助,和睦相处。只有这样,整个社会才能处于不断发展和进步之中,才能创造出更多更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平安就是福”,如果一个社会、一个单位、一个家庭,内部纷乱不已,“窝里斗”,必然发展缓慢,甚至倒退。要在全系统大力倡导与人为善、和衷共济、关爱宽容、团结和谐的社会风尚,大力营造“创业发展、和谐兴交”的文化氛围。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争创特色。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通过各种形式、方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四五”普法为辅助,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以各项工作的实效来促进和谐平安,形成促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的强大合力。
  创安工作是“构建和谐平安交通”的一项重要内容。创建平安大道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行车、收费站(所)、服务区和公路沿线的治安安全,而这一切都离不开沿线地方政府及公安等有关部门的精诚合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周密策划,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探索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高速公路无重特大责任事故、无重大治安事故,无刑事犯罪活动。掀起创建安全小区、安全楼院工作的新高潮,扩大创安规模、提高创安质量、增加安全保障。创安工作关系千家万户,是职工安心工作和建设小康社会的前提,直接体现党的执政能力,我们要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

  五、加强党对综治工作的领导,打造一支信得过、有本领、能办事的综治队伍
  各级党组织要把维护社会秩序、落实综合治理措施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切实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在谋划交通经济发展的同时,统筹考虑综治维稳工作,切实发挥好综治维稳工作的服务、保障和促进作用。要研究综治维稳工作的运行情况,及时帮助解决综治维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改善工作环境,支持和保证综治组织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要建立健全综治经费保障制度,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本着“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完善综治工作的装备建设。努力做到在领导方式上有新改进,在平安建设上有新思路,在维护稳定上有新手段,在破解难题上有新举措,在推进工作上有新成效。
  各级综治工作的专(兼)职干部要以创新精神不断推进综治工作的开展,不断创造新经验、新办法,提升综治工作水平。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要想干、会干、用心干,要加强学习培训,做到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技术熟练,以适应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
  同志们,做好综治维稳工作,是时代的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需要。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综治工作会议和省综治委第五次全会精神,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总体要求,同心同德,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构建和谐平安交通、加快实现江西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