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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打击道路客运超员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江西省交通厅   2008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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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厅副厅长 胡琳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同志们:
  经省政府批准,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安监局在全省开展打击道路客运超员经营专项整治活动,今天在这里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这是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为民办事的一项具体要务。等下洪礼和副省长还要做重要讲话,下面我代表省交通厅就有关工作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省道路通达广度的不断增大,道路客运市场空前繁荣,基本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但与此同时,非法客运经营活动日益突出,尤其是客车超载问题,这是诱发重大事故的严重隐患,直接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同时道路客运超载经营给客运市场的发展带来极大的损害,给广大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带来侵害。省委副书记、省长吴新雄,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舒晓琴、副省长洪礼和对崇仁至南昌部分客车超载严重问题相继作出了重要批示。省领导的批示,即是对道路运输安全工作高度关注,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是落实省领导的指示,遏制客运车辆超载违法行为、规范客运企业安全管理、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民办事的一项要务。今后一段时期,也是极为重要的、极为特殊的时段,我们做好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就是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支持,也是对北京奥运会的有力支持。
  为此,各级交通部门都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吴新雄省长批示和洪礼和副省长在这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整治方案的部署,把专项整治活动与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百日安全督查结合起来,积极行动,采取措施,把这次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各运输企业要从企业生存、发展的角度,充分认识整治活动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意义,紧紧抓住整治活动的有利契机,查找薄弱环节,认真加以整改,切实加强和巩固企业安全管理,为企业健康、规范、快速发展奠定扎实基础。通过此次专项活动,进一步深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构建交通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保持全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平稳态势。
  二、精心组织,落实措施,务求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此次整治,从现在开始,到8月底结束,要用两个月时间,集中整治好这么多年以来形成的客运超载这一顽症,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
  一要精心组织。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年的阶段性重点工作及清理挂靠经营工作的后续工作来抓。要完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整治期间,启动特殊时段的严管制度,所有汽车客运车站必须安排运管干部驻站把关,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的职责,督促车站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安全措施,同时对车辆摆放有临时座位有超载意向的车辆,也不得放其出站。要建立和落实整治期间的工作责任制,对没有很好履行管理职责,把好关口的管理人员,要追究责任。要建立工作督查制度,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进度,落实督查措施,加强督查力度,以督查来推动工作。要健全重大情况报告制度,掌握动态,分析情况,及时研究和化解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确保稳定而有序地推进这项工作,并取得实效。
  二是严格执法。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驾驶员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源头和关键因素。要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搞好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同时,必须采取严格的措施,加大对超载等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强企业抓治超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促使驾驶员在主观上遵守规则并付诸于行动。因此,此次专项整治必须从严从重原则。对于公安部门在路检路查中查处的、媒体曝光的以及群众举报属实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严重超载行为,各级交通运管部门要按照道路运输法律法规上限规定严肃处理相关企业和人员。对于客运经营者超载运营等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节严重的,吊销该客运经营者相应客运经营班线。在今后道路客运投标中要对每起在整治期间发生的超载等违法经营行为加倍扣分,累计扣分上不封顶。对已被交警部门暂扣和吊销驾驶证件的人员,运管部门要依法暂扣和注销其从业资格证,江西省道路运输协会要尽快建立“黑名单”数据库,各会员企业永久不予录用。对于超载车辆出站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客运站改正,按上限并处3万元罚款,并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要齐抓共管。这几年来,我省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安监部门开展了多次合作,尤其是春运期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各地要认真总结部门合作中的好经验、好方法,加以发扬。交通部门要主动与公安交警、安监部门进行协商,共同调查、分析、研究本地车辆超载经营的现状、形成的原因,并根据方案,统筹兼顾,联合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计划。运管部门要主动联系交警部门,实行联勤联动,密切配合,组成强有力的队伍,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组织几次区域联合行动,进行重点打击。在整治工作中,要善于总结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及时调整整治计划,要在整治过程中探求三家相互配合,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的方式、方法,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三、依法行政,远近结合,积极稳妥地搞好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政策性、系统性、操作性、敏感性极强的工作。既要依法办事,解决好非法超载营运问题,又要以人为本,疏堵并举。因此我们在具体工程过程中,一定要很好地把握重点,把握政策,把握原则,把握方法。
  一是做到疏堵并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力发展农村客货运输,做到“路通车通”,推进客运网络化是新时期的一项艰巨任务。目前,在一些地方,群众出行还存在一定的困难,给一些超载经营的车辆有可乘之机,道路运输如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是我们各级交通部门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我们要在统筹规划的前提下,做好运力投放的审批工作,解决一些现有班线和运力不足而老百姓又确有出行需求的问题,大大减少一些超载经营车辆赖以生存的条件。省运管局要研究在群众出行高峰特殊时段,运力的解决方法,各地交通运管部门都要想办法,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如发展农村小巴等多种组织方式,让农村客车开得起,留得住。只有从源头上治理超载经营车辆产生的条件,打击超载经营的工作才能做到长治久安。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很强,自觉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文明执法水平,既是全面提升交通依法行政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此次专项整治的必然要求。等下,省监察厅领导将对依法行政提出具体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执法,防止滥用职权,防止出现公路“三乱”。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做好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现场取证工作,各项证据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在执行行政处罚时,要明确告之当事人的申辩途径,保证执法程序的准确性。严禁借口专项整治而随意执法,粗暴执法,片面执法,乱处滥罚等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产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在加强对整治活动进行督导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明察暗访,发现有违法执法行为的,要严肃处理。
  三是搞好宣传教育。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不但是我们的本职工作,也是我们落实以人为本,以教育为主,文明执法原则的要求,各地必须将宣传工作抓紧抓好,采取各种宣传手段,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从以往查处的情况来看,我们着重抓了对现有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宣传教育,而对群众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存在一定的差距,致使一些群众对乘坐超载营运车辆出行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管理机构查处非法营运不理解,这也给超载营运提供了一定条件,这就要求我们在加强对营运车辆从业人员教育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全社会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乘坐超载营运车辆,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打击超载经营活动,使超载经营的车辆时刻处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同志们,我们既要认识到治理道路客运超载经营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又要看到治理道路客运超载经营的各项有利条件。我们一定要以对党、对国家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立即行动起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以实际行动践行科学发展观!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