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厅>重要讲话  
副省长洪礼和在全省集中整治道路客运超员违规经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江西省交通厅   2008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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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6月10日,江南都市报刊登了崇仁至南昌部分客车严重超载的信息,引起省领导高度关注。吴新雄省长作出重要批示:大小客车违规严重超载是诱发重大事故的严重隐患。交通、建设、安监局要采取坚决措施整改,对违规者、责任者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更不能熟视无睹、麻木不仁。请迅速制定专项整治措施。按照吴省长重要批示精神,省公安厅、省交通厅会同有关部门就此事作了认真研究,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全省集中整治道路客运超员违规经营专项行动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今天晚上,省政府紧急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吴新雄省长重要批示精神,对这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刚才,省公安厅罗永银副厅长、省交通厅胡琳副厅长就有关工作作了具体安排,省监察厅黄林开副厅长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赞成,请同志们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江西长运股份公司穆孙祥副总经理也作了表态发言。下面,在大家发言的基础上,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客运超员违规经营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各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严格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事故预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一是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继续大幅下降。截止6月20日,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030起,死亡749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20.28%和13.71%。全省没有发生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二是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的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2个月集中整治,仅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就检查登记客运车辆3.1万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1.4万余起,排查路面安全隐患219处,有效遏制了交通事故发生,营造了良好的公路行车秩序。三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展顺利。各级公安、交警、交通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隐患治理年”工作部署,精心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排查治理了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省共排查公路危险路段1581处,其中列入省级督办的6处、市级督办的80处、县级督办的1495处。四是圆满完成奥运火炬接力传递道路交通安保任务。5月13日至16日奥运圣火在我省境内传递期间,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6106人,警车2419辆,设置执勤岗位2076个,圆满完成了奥运火炬在江西火炬手传递122公里及公路转场711公里交通安保任务,得到北京奥组委和公安部领导的高度赞扬。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比较严峻,特别是超员(载)、超速、超时驾驶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任务还十分艰巨。
  一是较大交通事故仍处于高发态势。今年以来,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交通事故25起,死亡93人。特别是赣州市发生9起较大事故,造成32人死亡,分别占全省的36%和34.4%。
  二是农村地区公路较大交通事故多发。今年以来,全省发生的25起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中,国道上有7起,而且绝大部分都是在农村地区的国道上;另外,三级以下农村公路发生5起。
  三是重点违法行为导致的死亡事故突出。今年以来,因重点违法行为导致死亡事故566起。其中,超速行驶引发死亡事故125起,占22.1%;疲劳驾驶引发55起,占9.7%;未按规定让行引发73起,占12.9%。
  四是客车违规严重超员现象有所上升。尤其是在节假日期间特别突出,成为诱发交通事故的严重隐患。今年春运期间,全省共查处客车超员16224起,卸客转运32478人,异地通报客车超员20%以上违法行为238起。6月11日至15日短短五天,共查处客车超员违法行为122起,卸客转运387人,异地通报超员2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13起。
  客运安全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我省正值汛期,雨水较多,高温天气也已经到来,学校假期临近,旅客运输将出现一个高峰期,客运安全存在诸多不利因素。同时,全国各地正在全力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北京奥运会即将隆重召开,这一时期如果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我们将无法向党和人民交代。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做好客运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国家、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整治道路客运超员违规经营行为,全力以赴做好道路客运安全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以实际行动为奥运会成功举办贡献力量。尤其是各运输企业要从自身生存、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查找薄弱环节,着力整改隐患,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为企业规范、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密切配合,强力推进,坚决打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攻坚战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急动员,迅速行动起来,尤其是公安、交通、安监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严查、严控、严处客车超员违规行为,强力推进整治工作。总的来说,要通过这次集中整治,达到四个目的:一是客运车辆交通事故必须大幅度下降。二是客运事故死亡人数必须有较大幅度下降。三是对企业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必须得到进一步增强。四是为探索建立客运车辆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打下一定基础。为此,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路面秩序管控。各级公安、交通部门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落实警力部署,完善勤务机制,强化路面管控,对客运车辆实施重点监管。路面监控必须责任到人,明确每个责任人的管控路段,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比照春运交通管理工作要求,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实行“逢车必查”,“逐车登记”,在国、省道及高速公路的省际口、沿线收费站和服务区设置临时检查点,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对超员20%以上的客运车辆,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即:一律卸客转运、一律扣留车辆、一律按上限罚款、一律拘留)措施严肃处理。同一客运单位的车辆有2次以上超员违规行为的,要对该客运单位直接主管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二)强化客运安全源头监管。各级交通运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的职责,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严把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切实搞好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要加大车站源头监管力度,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力争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积极督促各汽车客运站按照《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要求,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做到“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即: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所有出站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车站指定的专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放行,坚决防止超员车辆、“带病”车辆、手续不全车辆出站运行。运管部门驻站人员要加强站内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跟踪督促整改,对工作失职、安全监管不力的客运站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并依法降低客运站等级。
  (三)加强对驾乘人员和车辆的技术管理。各级公安、交通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客运企业认真抓好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从业资格培训,集中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各客运企业要对客运驾驶员的驾驶资格,包括年龄、驾龄、准驾车型、从业资格证、驾驶行为等进行一次详细全面排查,对不在本地区办理的相关证件要认真进行审核;对排查出有重大交通违法行为和年记分已达12分的驾驶员,一律下岗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客运企业在与驾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提出有关安全要求、责任和处理条款,并认真进行上岗前培训,严把驾驶员招聘关和日常教育关,提高驾乘人员自觉遵守道路运输安全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已被交警部门暂扣或吊销驾驶证件的人员,运管部门要相应暂扣或注销其从业资格证,并列入“黑名单”数据库进行通报,对其今后进入运输行业要予以限制。同时,要严格执行《江西省汽车客运站出站车辆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标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防止客车“带病”运行。
  (四)落实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要由各级安监部门牵头,交警、运管部门配合,积极督促各运输企业、经营业户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查找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切实整改安全隐患。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快安装和使用犌犘犛车载终端设备、监控系统,及时全面掌握车辆途中运行情况,严防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带“病”运行,严防违章行车和疲劳驾驶。要切实强化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经营责任考核,将所属驾驶员的驾驶行为列入对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之中,对安全管理不力的企业要限制其经营项目,直至取消经营资格。各客运企业要加大对驾驶员的监督管理力度,经常实地了解驾驶员的驾驶行为,积极配合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及时处理驾驶员违法行为。
  (五)抓紧清理道路客运车辆挂靠经营。这项工作从2005年启动以来,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和交通等有关部门一直在努力推进,这也是近两年来我省营运客车事故大幅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也有个别地方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进展缓慢,使得部分客运车辆仍然在挂靠经营,成为极大的安全隐患。各地特别是工作滞后的地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客运车辆“清挂”工作列入这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之中,作为整顿客运市场秩序、确保客运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着力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在这里,我还要特别强调校车安全管理问题。目前,有些学校校车超载非常严重,而且往往是短距离运输,容易逃脱政府部门监管。各地要把校车纳入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重点,进一步强化措施,尤其要落实教育和交警部门责任,确保安全管理到位,真正让人民群众放心。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集中整治道路客运超员违规经营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必使这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是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交通、安监部门要全力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靠前指挥。同时,省公安交警总队、省安监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要组织工作组深入一线,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客车超载比较严重且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地区,要进行通报批评、挂牌帮扶,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单位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二,坚持疏堵结合。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开展集中整治的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这是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长效的治本之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乘车难地区,要督促客运企业开展车型、客源调查,制定应急方案,储备机动运力,及时在客流量较大时加密客运班次。尤其是暑运高峰和奥运会期间,要合理安排运力,避免因运力不足造成客车超载。运管等部门在机动运力储备上,要做到心中有数,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确保机动运力储备得足、应急得了。
  第三,严格依法行政。对道路客运进行专项整治和必要的上路检查,是从根本上维护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是直接为减少公路“三乱”服务的。可以说,专项整治与公路治理“三乱”是相辅相成,二者相得益彰,并不矛盾。所以,我们始终强调公路“三乱”要治理,同时正常的上路监管也是必须的,特别是专项整治期间必须让执法部门上路检查。各级交警、运管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做到公正、文明执法,对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人要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又要防止滥用职权,防止引发群体事件,防止出现公路“三乱”。省公安厅、省交通厅在对整治活动进行督导的同时,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明察暗访,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第四,广泛深入开展舆论宣传。集中整治道路客运超员违规经营专项行动涉及面广。各地公安交警、交通和安监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通过出动宣传车、悬挂标语、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客运安全宣传活动。要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集中展现各地整治工作的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效,及时曝光客运车辆及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专项整治工作,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不乘超员车,不乘带“病”车,不乘超速车。
  第五,积极探索客运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各级公安、交通、安监部门要针对集中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研究客运安全工作的基本经验和内在规律,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使客运安全监管由集中有力打击向长效治理防范转变。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要组织召开评析会,深刻分析,查找原因,明确责任,使预防客运车辆交通事故的决策更加科学,措施更加切合实际。要将集中整治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法制化、规范化,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以强化客运安全日常监管,真正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这次全省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看似偶然,实则必然。6月10日,吴新雄省长在一则新闻报道上能作出这样的批示,这是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看得重于泰山的根本体现,这也是吴省长关心民众、热爱生命的一贯体现。因此,各市县政府和各级交警、交通、安监等相关部门一定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以赴打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攻坚战。俗话说得好:“生命无价”,“生命重于泰山”。现在我们面对的是大量交通事故在吞噬人民群众的生命,所以必须通过集中专项整治,努力把交通事故发生起数和伤亡人数降下来。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总的环节就是三条:一是交警、交通、安监等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把集中整治行动搞好。二是运输管理部门必须确保出站没有带病的车,没有超员的车,没有有问题的车。三是交警部门在集中整治期间,必须加大巡查力度,如果放过一辆超员车,那就是你们的失职。这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还有一个非同一般的意义,就是46天之后北京将隆重举办奥运会,期间我国的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安全将举世瞩目。为此,我们必须通过努力,确保江西在这段时期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可以说,公安部、省委、省政府都在看着我们。
  同志们,集中整治道路客运超员违规经营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按照吴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作风,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为江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