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公路用地范围内树木更新砍伐的同意 法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42条、《吉林省公路管理条例》第24条 期 限: 15个工作日 数 量: 不超出全省公路树木采伐总量的剩余数量 收 费: 无行政许可收费 办理程序: 申请人与当地公路管理机构协商,准备齐全申请材料后向省政府政务大厅交通窗口提交申请。许可机关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四章规定办理 许可条件: 1.对病残树木进行间伐或者建设需要 2.已经列入公路树木年度采伐总量计划 3.砍伐施工不损坏公路设施,不影响交通安全 4.树木产权人同意 5.同意更新并依法缴纳有关费用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资格证明(经营性组织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提供登记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单位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路政许可申请表(应包括砍伐树木的数量、种类、胸径、蓄积量、出材量和所在路段的具体里程桩号) 3.树木产权人同意的证明及林权证 4.砍伐设计和绿化更新设计 5.与公路管理机构签定的更新补种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