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省软环境办检查组对我厅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的“十不准”规定》情况进行了检查。驻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孙洪元向检查组汇报了省交通厅贯彻落实“十不准”规定及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厅直具有行政执法职能单位的纪委书记参加了会议。检查组听取工作汇报后,同与会人员就软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召开了部分企业负责人座谈会。 孙洪元指出,省交通厅高度重视软环境建设工作,并按照“十不准”规定的具体要求,紧密结合交通行业实际,通过采取健全软环境建设工作机制,精心部署工作任务;深化交通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制定扶持民营企业发展良策,为企业创造良好环境;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提高文明服务水平等措施,狠抓软环境建设,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针对下步工作,孙洪元强调,将继续在提高思想认识、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执法队伍建设、深化改革等方面下功夫,深入抓好全省交通系统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工作。 省软环境办副主任、检查组组长李明国在听取汇报后对我厅落实“十不准”规定要求、加强软环境建设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省交通厅党组对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高度重视,将软环境建设融入交通发展之中,做到了组织制度到位;从省情出发,从工作实际出发,与时俱进地看待和解决发展的问题,做到了解放思想到位;将软环境整治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到了责任任务到位。检查组对我厅软环境建设工作提出希望:一是要将法律、政策、省情、建设、事业融为一体去考虑问题,加快交通事业,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发展。二是要立足发展和建设,提高对自身软环境建设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三是要建立有效的机制,会同相关部门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为加快交通发展,创造良好的、宽松和谐的外部环境作坚强后盾。(记者 王田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