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机关:辽宁省交通厅 受理部门: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 受理岗位: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路政科 联系电话:024-82364618 申请人:建设、施工作业单位、个人或其代理人 具备条件: 提交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路政管理许可申请表》 3、工程施工设计图(必要时) 4、工程项目批复文件(必要时)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3、《辽宁省公路管理条例》 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符合条件的,在《路政管理许可申请表》上加盖许可专用章并送达申请人; 不符合条件的,填写《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送达申请人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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