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至29日,省局在盘锦市局和锦州市局北镇分局召开全省交通征稽系统稽查执法工作现场会。省局冯万斌局长、杨洪斌副局长到会并做了讲话,各市局分管稽查工作副局长、稽查科科长和省局稽查处、办公室、征管处有关人员近40人参加会议,盘锦市局、锦州市局和部分分局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上,盘锦市局孙占义副局长介绍了短信催缴、邮政催缴、登门催缴、路检催缴“四位一体”,构筑立体催缴服务体系的经验和做法;大连市局曲明副局长介绍了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手段,强化依法清缴欠费工作的经验做法;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李横庭长介绍了征稽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非诉案件受理和办案工作的有关情况;锦州市局北镇分局林文华局长介绍了将欠费车辆催缴工作与实行全员绩效考评相结合,及时、有效组织开展催缴工作的经验做法。现场会期间,省局稽查处通过解读丹东市局东港、宽甸、振兴分局的2008年度《征管稽查工作实施方案》,详细介绍了做好养路费征管、稽查和征收质量管理的主要思路、工作方法和要点;组织与会同志参观、观摩了盘锦市局、北镇分局催缴与服务的工作情况及相关资料,并对各市局《稽查执法业务档案》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观摩和点评。围绕如何把握和领会盘锦、大连、锦州和丹东市局催缴工作经验做法的实质和要领,如何结合本单位实际学习、借鉴催缴工作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稽查执法、催缴和行政处罚工作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
冯万斌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催缴工作是征稽部门养路费征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催缴工作的效能和作用,一是宣传征收政策,不断提高车主纳费意识;二是及时、反复提醒并督促车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有效提高征收质量;三是运用催缴工作手段更好地履行征稽部门执法职责,维护征管政策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四是通过催缴工作为车主服务,树立征稽部门良好形象。与大海捞针式的盲目上路稽查催缴相比,有序的催缴工作能够按计划、有目标的发现和查处欠费车辆,并及时、有效地提示车主缴费,既可以主动防范和有效遏制欠费现象,又可以更好地为车主提供服务。因此,冯局长要求各部门、各级领导,一要充分认识催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催缴工作放在征管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催缴工作对加强和规范稽查执法工作,促进并提高征收质量作用巨大,必须要精心组织,规范管理,严格考核,抓出成效。二要在催缴工作中,坚持以宣传征费政策和实现车主缴费为目的,做到各种催缴方法、手段的多样化和灵活运用,有效结合,相互补充,切实提高催缴工作效能。三要建立良好的催缴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北镇分局的催缴工作责任机制和管理体系,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和绩效考核,使分局人人关心欠费车辆,人人关心征收质量,人人参与催缴工作,体现了管理制度的优越性。建立一整套催缴工作体系,不能摆花架子,不能讲空话,关键在落实。要用良好的工作体系和机制,让广大干部职工真正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形成良好的工作秩序,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要不断探索和研究新的办法,把催缴工作落到实处,既要关心催缴工作过程,更要关心催缴工作结果,切实强化征管能力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稳步提高征收质量。市局要指导、领导分局建立良好的催缴工作体系和机制,通过认真、严格的考核,强力推行制度实施和落实,通过实行传统的绩效考核办法,将工作责任、目标与职工自觉行为和切身利益相结合,调动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要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充分体现文明服务,每一名征稽人员都要成为政策宣传员,在让车主自觉缴费的同时,让老百姓知道我们在执法、在服务,是一支规范化的征稽队伍。
杨洪斌副局长在讲话中,就认真贯彻落实稽查执法工作现场会精神,学习典型经验,搞好稽查催缴工作,提出四方面要求:一是始终坚持规费征收为中心任务,牢牢把握提高征收质量为主线,将催缴作为征收管理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二是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的主动性,明确任务,落实考核,将催缴工作纳入征管工作,建立良好的催缴工作机制。三是坚持多种催缴方式并用,积极合理地引入绩效挂钩的奖惩管理模式,切实落实催缴工作责任、计划和任务,开展高质量、高效率的催缴工作。四是学习先进经验要结合本单位、本辖区实际,做到求真务实,认真恳干,有效促进本单位的催缴工作。
局要求各单位,要将会议精神带回去,传达到局班子成员和征稽职工,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动员广大的征稽职工,积极开展好依法清费、催缴和绩效考评等等多种方式的稽查执法工作,为圆满完成交通规费征收等各项任务而扎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