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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扎实推进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辽宁省交通厅   2008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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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百顺

(2008年4月16日)

 

同志们:

  春节前,中央纪委和交通部相继召开了十七届二次全会和全国交通系统廉政工作会议。春节以后,省纪委召开了十届三次全会。近日,国务院和省政府分别召开了廉政工作会议。为认真贯彻落实上述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厅党组决定在召开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会议同时,一并召开廉政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全会和国务院、交通部及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7年工作,研究部署2008年全省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动员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全力推进交通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全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为加快实现全省交通运输产业优化升级并向现代化目标迈进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厅党组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玉焯厅长还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受党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

  一、2007年主要工作

  2007年,全省各级交通部门在厅党组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二次全会、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交通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持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为重点,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认真开展治理交通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构建具有我省交通行业特色的惩防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我省交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深化。全省交通系统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厅党组提出的“五个表率”,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厅党组以身作则,主动深入建设、管理、设计、科研等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呼声,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对照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全省交通系统工程建设“六不准”规定及厅党组廉洁自律八项承诺,认真自查,逐项整改。据不完全统计,各级交通部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27次,开展述廉评廉121人次,建立廉政档案928个,对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和诫勉谈话298人次,对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起到了积极作用。

  专项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系统开展了评比达标表彰专项清理,减轻了基层单位负担。开展了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专项清理,按照清理的范围和内容进行了认真排查,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违规建房问题发生。开展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专项清理,省厅会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清理违规减免通行费车辆2014台,相关文件4 个,收缴减免卡550张,年涉及金额470万元。在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也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作风的转变。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八条规定”。厅党组把落实《规定》作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召开会议研究贯彻意见,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对照规定认真自查自纠,努力构建廉洁自律长效机制。各市交通局及厅直各单位都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对贯彻落实《规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使贯彻落实《规定》成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据统计,仅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就召开民主生活会39次,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

  (二)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成效明显

  建立健全市场信用体系。省厅制定了《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对进入我省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及人员的履约能力和诚信水平,通过征集信用、信用考核、信用评级、公示仲裁、信用奖惩等五个环节,进一步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市场管理信息平台,发展和完善信用体系,逐步形成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准入机制和市场信用机制。

  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机制。高速公路建设推行设置上限的无标底合理低价招标办法。进一步规范施工企业履约考核,在资格预审环节,对初次参与的施工队伍进行实地考察,确保一流队伍进入我省市场。2007年全省交通系统共有768个项目实施了招投标,其中高速公路93项,普通公路456项,港口15项,站场194项,大宗物资采购10项。通过招投标,降低了工程造价,选择了优秀队伍,保证了工程质量,也有效地避免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建设资金管理更加规范。结算支付环节实行软件化管理,实现了合同管理与会计结算的有机结合。建立资金监管制度及银行保函询证制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管银行全年共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71份,对工程建设资金流向进行全过程监控,遏制了施工单位挤占、挪用、转移建设资金行为,对工程转包分包及工程建设中商业贿赂行为起到了积极的制约作用。

  各市交通部门在创新工作机制方面也都进行了有益探索。抚顺市交通局在普通公路建设中率先实施最低价中标办法;本溪市交通局推行向施工单位收取廉政保证金及在施工单位聘请廉政监督员制度;辽阳和锦州市交通局推行大型设备及主要原材料阳光采购制度;葫芦岛市交通局推行会计委派制度;朝阳市交通局推行工程管理人员风险抵押金制度等等。这些制度的推行,进一步从机制上堵塞了工程建设管理漏洞,成为防止腐败行为发生的重要屏障。

  (三)强化监督机制,对权力运行的制约进一步完善

  加大对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的监督力度。按照厅党组《关于加强厅直机关重点环节与重点部位廉政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对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如项目立项审批、工程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质量控制、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通过列席会议、参与招投标全过程、与反贪部门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等方式开展了有效的监督,参与监督的范围和质量都有了较大的提高。

  继续对重点工程建设开展督察巡视。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会同厅直有关单位,多次深入到高速公路及部分普通公路在建工程施工一线开展督察巡视。各市交通局及厅高建局、高速局、设计院、科研院和高等专科学校等单位也分别对本单位工程项目及人员进行督察巡视。全省交通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开展督察巡视198次,有力规范了重点工程建设领域权力的运行。

  探索实施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各市交通纪检监察部门均把执法监察纳入监督的视野,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查处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沈阳、大连、铁岭、阜新、朝阳、盘锦等市交通纪检监察部门对部分局属单位和重点工程开展了行政效能监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省征稽局将监察与审计有机结合,开发了网上监督检查系统实施网上督察。通过行政监察,保证了政令畅通,提高了行政效能。

  (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努力营造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继续开展以警示教育为重点的党风廉政教育,全年各级交通部门共播放警示教育片457场次,受教育者达到18500人次;举办廉政讲座156场,参加者10500人次;举办廉政测试46次,3700人参加。省厅还把近年来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汇集成册,发到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进一步建立与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省厅制定了《交通厅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安排》,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解为52项任务,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了全年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各市交通局、厅直各单位通过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签订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及完善组织领导机构等形式,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把反腐倡廉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和具体责任人,规定完成时限,定期进行检查。据统计,全年各级交通部门共签订廉政责任状926份,签订工程廉政合同328份,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五)建立行风投诉快速反应机制,推进纠风治乱工作的深入开展

  建立行风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在去年召开的全省交通系统纠风工作会议上,推广了沈阳、鞍山、丹东、朝阳和省运输管理局5个单位和部门的工作经验,制定出台了《全省交通系统建立行风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实施意见》,对行风建设的机构设置、办理事项及办理程序都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全省交通系统共设立行风投诉举报电话148部,设立公示牌544块。继续加大公路“三乱”明查暗访力度,一年中全系统共开展明查暗访139次,总行程14800公里,查处“三乱”案件19起,处理相关人员36人,进一步巩固了治理成果,纯洁了执法队伍,推进了行风建设。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实施《辽宁省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交通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大力规范交通执法行为,随意处罚、野蛮执法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以罚代管、以罚养人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省运输局、征稽局和沈阳、大连、营口等市交通局举办了12期执法人员培训,共培训执法人员1000多名,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全省各级交通部门主动参与“行风热线”,回答群众关心的问题,一年来共走进直播间46次,畅通了政务公开的渠道。

  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建立征地动迁资金一支笔审批制度,认真解决征地拆迁补偿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确保征地动迁核量准确,补偿费及时足额发放。通过合同制约、资金抵押及加强监督检查,全年各级交通部门共解决征地动迁补偿问题51件,涉及金额12368万元;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24件,涉及金额646万元,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全年优惠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580万台次,金额2970万元。积极受理行风举报投诉,受理行风电话投诉1583件,受理民心网投诉569件,办理速度和质量都有了明显提高。

  (六)严肃惩治腐败,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2007年,全省交通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以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案件为重点,坚决维护党的纪律,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电话举报530件次,初核459件,结案34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留党察看2人,行政开除1 人。各级交通部门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结合案件调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加强规律性研究,分析深层次原因,及时提出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防范问题的对策措施。

  过去的一年,交通系统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思想上达到了高度统一,行动上做到了更加自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厅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常抓不懈的结果,是全系统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辛勤工作的结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由于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由于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省交通系统的违法案件仍时有发生,据检察机关提供的数据,2007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交通系统职务犯罪案件30件,比上年增加18件,上升率为40%,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工程建设领域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仍然存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对个别基层部门和工作环节权力运行尚需进一步规范,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需进一步解决;纪检监察部门及人员的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工作方式还要进一步强化,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把握和研究也需进一步深入。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要不断深化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全省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2008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交通“十一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当前,全省交通事业在连续多年较快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着又好又快的强劲态势,实现了速度、质量和效益的同步增长,对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挥着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全省交通行业在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自主创新、调整交通结构、完善行业管理等方面的任务依然繁重,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对于巩固全省交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好局面,实现交通运输产业现代化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2008年全省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交通部、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全省交通发展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具有我省交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继续坚持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为重点,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加速推进全省交通现代化进程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交通特色反腐倡廉建设

  今年1月1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战略高度,精辟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讲话》高屋建瓴,立意高远,论述精辟,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是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完全符合我省交通实际。全省交通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握精髓,掌握实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一是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三个方面,深刻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全面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工作重点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主要任务是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要求是“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三是注意做到“四个结合”。即: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坚持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实利益问题相结合;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四是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以“六个决不允许”为重点的政治纪律。五是全面理解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主体的要求,更加自觉地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六是深刻理解加强监督既是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自觉接受监督。

  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要与学习十七大精神和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紧密联系交通改革发展实际,联系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实际,联系全省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实际,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全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全省交通系统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全省交通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增强交通运输的保障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共服务能力,以及加强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重视改善民生、保证安全生产和为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支持保障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同时,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着力防止和纠正在交通工程建设、行业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缺位、越位和不作为现象,推进廉洁、高效政府部门建设。

  (二)注重源头治理,深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

  今年全省交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确保完成247亿元,全力加快高速公路、沿海港口、滨海公路三大重点工程建设和农村公路、运输站场两大交通民生工程建设。建设项目多、投资额度大、战线管理分散、建设环境复杂,给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廉政工作提出了新挑战。全省各级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机制,努力打造“阳光工程”,防止和减少腐败问题发生。继续加强对招投标、转包分包、材料采购、设计变更、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工程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决算审计等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无标底合理低价招标办法,加强对招投标、开评标全过程的监督。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工作联系,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不断扩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范围,构建市场诚信体系,建立诚信档案,实施对建设单位的动态考核和诚信评定,落实违规建设单位“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廉政合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合同双方的履约行为。继续贯彻落实厅党组制定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实施督察巡视制度暂行办法》,适时开展督察巡视,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要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纪检监察派驻制,全程进行监督。继续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工作,逐步健全农村公路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制,规范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保证专款专用,严肃查处农村公路建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继续开展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按照交通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继续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抓好整改,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力度,完善建设市场准入、监管和退出机制,加快推进从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工程建设重点环节各项机制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努力构建防治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三)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三乱”案件,坚决防止反弹。严格规范收费站点审批程序和收费还贷行为,不断规范公路执收执罚人员行为,努力从源头上预防新的公路“三乱”发生,对问题严重的地区,坚决取消其基本无“三乱”资格。要高度重视和坚决防止个别单位行政执法不规范和乱收费、乱罚款现象,采取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并充分发挥全省交通系统行风投诉监督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作用,提高查处效率,提升办结质量。开展文明执法示范路、文明样板路、文明航线等创建活动,将纠风工作与创建文明行业以及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落实文明创建、行政执法和纠风工作责任制,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重在建设的方针,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继续对交通工程建设中征地拆迁补偿费、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巩固清欠成果,力争杜绝新的拖欠行为发生。继续做好“绿色通道”和涉农收费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力求取得实效。

  (四)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中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案件;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案件;贪污、挪用公款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的案件。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整合办案力量,严格办案程序,健全完善查办案件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投诉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坚决纠正有案不报、压案不查的现象。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督办指导,坚持依法依纪办案,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正确把握政策,坚持惩前毖后,坚持教育和惩处相结合,严格区分一般错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严格区分工作中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及时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使他们放下包袱,得到保护,及时使违纪违法者受到教育和惩处,实现办案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相统一。要加强对案件的剖析,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完善制度,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深化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坚持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政勤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注重反腐倡廉舆论宣传和网络文化建设,坚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到各级党组织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纳入到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之中。继续开展以警示教育为重点的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交通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工地、进港站、进车船活动。在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继续开展警示教育和经常性的“廉文荐读、读书思廉”活动,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教材,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当前最重要的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继续严格履行厅党组廉洁自律八项承诺。根据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要求,结合我省交通系统党员干部队伍实际,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二是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纪收受住房的问题。三是坚决纠正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四是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五是治理基层干部参与赌博或以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不正之风问题。

  要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坚决遏制奢侈浪费行为。严格控制公务消费,规范机关公务接待,坚决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纠正超标超编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装修办公用房等不良行为。

  (六)完善惩防体系,加大改革力度,深化源头防治腐败工作

  加强交通特色反腐倡廉建设,重点是完善交通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在现有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深层次的研究和论证,抓紧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惩处和预防机制、分析预警和评价保障机制,继续抓好《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同时制定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年—2012年工作规划,使体系建设与交通运输产业优化升级相适应,与提高交通行政能力相一致,与交通法制建设相协调,与交通文化建设相衔接。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领导干部任期、回避和交流制度,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防止考察失真和“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杜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发生。坚持对新任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制度,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树立正确的个人职务升迁观。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和评价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完善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程序,加强后序监管,改进行业管理和服务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监控机制。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杜绝“帐外帐”和“小金库”。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和大额资金使用制度,严格实行集体研究决定和“一支笔”签批,基本建设资金要单独建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截留、挤占和挪用。加强对征地动迁资金及工程管理费等专项资金的跟踪监管,财务审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检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七)加强监督检查,发展党内民主,确保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加强监督既是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自觉接受监督。各级交通部门要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对权力运行进行分析,针对本部门的实际,找出重要部位、关键岗位,制定完善制度规定, 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强化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继续着力加强对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质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开展经常性的任中审计,加大离任审计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规范厅直各单位“三产”经营活动,坚决查处和纠正违规违纪问题。

  认真总结督察巡视工作经验,拓展督察巡视范围,健全巡视工作制度,在继续开展对重点工程督察巡视的基础上,加强对厅党组重大决策执行、行业管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巡视。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上网工程,逐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充分发挥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厅党组的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对交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促进行政效能的提高和勤政廉政建设。

  (八)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能力和水平

  各级交通部门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工作指导,关心支持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倡廉第一线,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要模范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全省交通行业纪检监察人员职业行为规范》,严格规范执纪办案行为,严于律己,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尤其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坚决防止用执纪权谋私利问题的发生。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忠于交通事业,履行神圣职责,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树立新时期交通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为加速推进辽宁交通现代化进程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