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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党委督查组对交通厅贯彻落实2008年工作主要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
宁夏交通厅   2008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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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7日下午,宁夏自治区党委政研室副主任、党委督查组组长杜银杰一行4人,对交通厅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2008年工作主要目标责任制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交通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李桂林向督查组作简要汇报,并陪同督查组到银川西北环高速公路、文翠路、阅海大桥、贺兰立交、贺兰山东路调研。

    1-6月份,交通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2008年工作主要目标责任制,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一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二是公路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三是公路运输保持稳步增长。四是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五是安全监管得到进一步加强。六是化解乡镇债务工作全面完成。七是党的建设得到全面推进。

    督查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和现场查看,对交通厅党委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给予充分肯定,特别是对全区公路建设取得的成绩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赞赏。同时,针对全区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征地、拆迁、协调等问题,督查组表示将上报自治区党委,协调有关部门尽快予以解决,确保自治区50大庆重点项目按期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