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依法缴费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报停车辆报停偷驶及使用套牌逃避公路养路费、货运附加费等行为的发生,加强对报停车辆的源头管理和申请报停环节的监管,切实掌握报停车辆的真实情况,省征稽局制定了报停车辆长效回访核查制度,在全局范围内推行。
报停车辆回访核查制度是指各辖区内已办理报停手续的注册车辆,由辖区征稽处、所按照车主在车辆报停时所提供的车辆停放准确地点,通过不定期检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其真实停驶情况的工作制度。省征稽局要求,自2008年7月1日起,凡办理车辆报停手续的车主,在办理报停交存牌证手续的同时,由车主在报停存根联背面注明报停车辆具体停放地点和电话联系方式。各征稽处、所要定期回访核查辖区报停车辆,经回访核查发现车辆不在事先注明停放地点的,要及时与车主取得联系,进一步核实停驶情况,对故意逃缴规费的自查实之日起按规定追缴交通规费;对异地存放的报停车辆,可委托停放地征稽机构协查。同时,各征稽处、所要及时做好回访核查宣传解释工作,使车主真正了解车辆报停回访核查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此项制度的推行和落实,将有效地遏制车辆报停偷驶及使用套牌逃避规费等行为,对于建立规范、有序的规费征收秩序,确保国家规费依法、足额征收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