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交通厅
>
办事指南
>
审批事项
机动车辆养路费的停征减免及征费变更
山西省交通厅 2006年09月09日
【字号
大
中
小
】
【
我要打印
】
【
我要纠错
】
【
发表评论
】
审批机关:省征稽局
审批对象:符合条件的车辆
审批条件:
省政府52号令《山西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八条、第九条、第五章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审批论据:
《山西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省政府52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