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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执法证件颁发、管理
山西省交通厅   2006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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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省交通厅
审批对象:交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
审批条件:
  1、直接从事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2、经交通行政执法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符合《交通行政执法岗位规范》的资质条件。
审批依据:
  《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交通部(1997)16号部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