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局、厅直各有关单位、厅重点办及有关处室:
2008年汛期将至,为认真做好今年全省交通系统防汛工作,确保各级公路、场站及码头安全度汛,现就2008年交通防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救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目前,我国极端天气频繁,我省发生大洪涝的可能性增大,防汛形势不容乐观,做好今年的防汛救灾工作,对确保北京奥运会火炬在我省的成功传递和各项赛事的正常举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交通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思想,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未雨绸缪,认真做好今年防汛救灾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二、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防汛抢险责任制。要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防汛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各级各部门要包干负责,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并加强检查,抓好落实。请各单位务于6月1日前将本单位的防汛组织机构(附表)报厅(公路管理处),厅重点办、省公路局、省高管局分别负责在建重点工程、公路分局、运营高速公路公司的防汛组织机构的汇总上报。
三、加强与气象、水利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制定和落实各项防汛应急预案,立足于防,立足于早,立足于细,抓好隐患治理、险情预报和抢险救灾三个主要环节,充分做好各方面的准备,保证预案的可操作性,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救灾所需,抓好防汛物资、机械和车辆的储备工作,抓好抢险应急队伍的建设,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四、切实做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工作。
1、公路部门汛期要加强公路桥梁的维护和管理。加大投入,加快进度,对所辖公路的滑坡、塌方、沉陷等危及行车安全的路段和水毁、病险工程进行除险加固,尽快恢复和提高现有防洪工程的设防标准,提高防洪抗灾的能力。今年的险桥加固项目要在7月底前完成。对汛前确实难以完成的工程,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制定应急度汛方案,落实有关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2、加强汛期上路巡查制度落实,密切注意雨情和水情变化,保证通往大河、水库、重点工程的道路畅通,各公路收费站汛期要设置防汛救灾车辆专用通道,保证防汛救灾车辆优先通过。
3、各重点工程管理单位要制订周密的人员、物资、设备的转移预案,落实各项防洪保安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安全,保证筑路材料、施工设备不受损失。施工中严禁向河道弃土、弃渣等侵占河道的行为,已经占用的要立即清除,保证河道畅通。做到谁设障谁清除,谁阻碍了河道行洪,就追究谁的责任。在施工中因场地限制确需占用河道行洪断面的,要按有关程序报批。
4、交通运输部门要完善运输应急预案,备足防汛救灾的运力,加强车辆调度,优先安排防汛抢险物资、器材、设备等紧急运输,及时安全地完成运输任务。随时服从各级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的指挥,积极参加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
5、各单位接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对本部门的防汛责任制、抢险队伍、物资储备、防洪预案等工作的落实及工程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留隐患,切实保证防汛各项工作及时到位。在河道清障方面,要摸清情况,明确责任,限期清除。
6、各单位汛期内要坚持二十四小时昼夜值班和灾情通报制度,认真做好防汛救灾和公路水毁情况收集工作,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报送公路阻断信息、水毁报表和工作总结。省交通厅防汛值班电话:
工作时间:0351-4663031(传真4663030)
休息时间:0351-4663010(传真4663100)。
邮 箱:sxsjtt@sina.com
附件:防汛工作组织机构表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