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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交通厅定向招聘征稽系统工作人员公告
山西省交通厅   2007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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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适应我省交通征稽事业发展,提高交通征稽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我省交通征稽工作健康、快速和持续发展,现面向交通厅机关及征稽系统职工子女招聘工作人员32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8名。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 招聘单位及指标名额(见附件)
  三、 招聘对象及条件
  1、社会考生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2006年、2007年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各类成人、函授、自考等教育);交通厅机关及本系统职工子女考生,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2006年、2007年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各类成人、函授、自考等教育);
  2、热爱交通征稽事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高要求,男:170cm以上,女:158cm以上;
  4、所需专业:中文、财会、计算机、法律和经济管理;
  5、服从全省调配。
  四、报名
  报名由省征稽局统一受理,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2日至11月17日
  2、报名地点: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35号
  咨询电话: 0351-7026339
  联系人:魏晓丽
  3、报名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3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或派到“山西省教育厅”、“**市(县)教育局”的就业报到证。
  (4)、报考人员是交通厅机关及征稽系统职工子女的,须提供父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符合子女报考条件的介绍信(留存根函)。
  4、注意事项
  (1)、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到省交通征稽局领取准考证(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为准。
  笔试范围:《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复习用书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用书;《专业知识》复习用书参考《山西省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山西省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取办法》。
  (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由省交通厅、省征稽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主要考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个人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1的比例来确定体检人员。其中获得省部级荣誉或省交通征稽局“标兵所(站)长”称号的,其子女的笔试成绩加20分。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七、考核
  由省征费稽查局招聘领导组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学习情况、获奖情况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省征费稽查局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厅批准后,在山西交通网(www.sxjt.gov.cn)、征稽系统内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九、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经厅审核批准办理有关就业手续,并按《山西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予以管理。
  招聘人员须服从定向分配,户口问题自行解决,五年内不得申请在系统内调动。如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凡经招聘程序被录用的人员,如出现不能正常报到上班的情况,予以辞退。

文档附件:招聘单位及指标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