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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交通局被授予“2006—2007年省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
山西省交通厅   2008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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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阳泉市交通局被中共山西省委依法治理领导组授予“2006—2007年省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
  多年来,阳泉市交通局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紧紧围绕交通行业的中心工作,突出“三个坚持”,即:坚持不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交通职工的法律素质;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交,使全市交通行业管理走上法治化轨道;坚持依法治交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保障和促进了全市交通事业健康发展。狠抓“两个环节”,即领导干部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与管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做到熟悉并应用相关的法律,严格执法。努力实现了“两个转变”,即由提高全市交通职工法律意识向提高全市交通职工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方位推进了全市交通事业的依法治理和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过扎实的“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全局上下形成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营造了依法治交的大环境。全局各执法主体执法目标进一步明确,专业法律、法规的运用更加熟练、规范,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开创了依法治交的新局面。经过总结、积累、补充和完善,全局形成了一系列系统的依法治交的长效机制,丰富了全局依法治交的成果;全局上下科学协调、民主决策、和谐发展、依法治交、为民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建设法制交通的进程进一步加快。(王存虎)